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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不多,我家房子大!住得下!再多也没关系!”
……
鲸落在厉家一住,就是十多年。
因为厉老爷子的格外疼爱,整个厉家上下,基本上没有人在意她的存在。
厉家人口结构简单,全家人都很和睦。
只有一次,厉君和的15岁生日宴。家里请了很多厉氏旁系的表亲,以及国内本市以及外地别的一些上流社会的公子小姐。
鲸落那天也作为厉氏的亲缘出席了。
有一位王家的小姐心仪厉君和已久,想趁着他的生日宴,好好表现一下自己的才能。便想出了书法大赛这一招,要现场给厉君和题字,送作品。
那位王家小姐学习书法多年,字迹娟丽,秀气,在整个富人子弟圈都小有名气,经常被她父母拿出去炫耀。
她信心满满,抬头一扫,一眼就看到了当日宴会上最为貌美的一个女孩子。
那个女孩,就是苏鲸落。
“你,来跟我一起给君和哥哥写字,怎么样?”
那天,鲸落穿着白色的公主纱裙,短发,带着漂亮的头饰。
王怡早就发现她跟在场所有人都不一样,厉氏所有的亲戚,对她仿佛都格外亲昵。
厉君和仿佛跟她也更亲近一些,王怡心生嫉妒,想要当众让她出丑。
季媛在一旁看着,拍了拍鲸落的肩膀。
“不想写,就不写,没关系。”
厉君和的俊美,三分继承了母亲天生完美的骨相。
虽说温美子当年有艳绝港市第一美女之称,但客观来说,港市还是有很多别的美女。
比如说厉君和的生母,
她的五官不像温美子那样漂亮具有攻击性,但是特别温婉,又常年喜欢穿飘飘衣,整个人都笼罩着一股安静的仙气,是不折不扣的气质美女。
季媛那日穿着一身大气淡雅的白色礼服。
鲸落站在她旁边,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少女。
远远看去,与季媛气质相似,就仿佛是亲生母女一般。
彼时,她已读懂诗书,深知自己的母亲是已经不会回来了。望着这位优雅温柔的女人,无法说出拒绝,于是道:“今天是哥哥生日,我理应写给他的。我会写的,阿姨。”
季媛了解鲸落。知道她是克服了自己清冷不好争强露脸的性格才淡然迎战,于是说话的语气更加温柔。
“好孩子,加油。”
得到季媛的鼓励,鲸落拿着毛笔的手很稳。
王怡自幼师承大书法家,每日练习格外严苛。
论功底,她天衣无缝。
但是,比起鲸落,她最大的缺点——是灵性。
鲸落从小就是一个特别有灵气的孩子。
此时,王怡写得是一首韵律意境俱佳的《清平乐》。
洋洋正楷,力透纸背,功力不俗。满座宾朋看了连连叫好。
“老王平时真没瞎吹!他闺女这字,是真的好啊!”
“果然是个才女!这叫我看了都惭愧。”
在场也有一个有名气的书法大师,看了她的字,也是点头称赞。
王怡也对自己的表现非常满意。
抬头扩胸,还时不时地望向厉君和。
可是看他完全没有看向自己,又不禁心生落寞。
珠玉在前,所有人几乎都忘了还有苏鲸落。
而人群中那个少女只是安静地看着上等的宣纸,迟迟未落笔。
有的人替她觉得尴尬,也有的人为她感到同情。
毕竟,女孩子都是好面子的。这样子被当众点名,肯定是伤自尊的。
那天,比鲸落大两岁的元莉贞也去了。她从小便嫉妒鲸落,即便她后来去了厉氏,她反而更嫉妒。现在看她进退两难,立即跳出来火上浇油,叉着腰大声说。
“苏鲸落,你怎么不写?该不会是写不出来了吧?”
鲸落不理会她的奚落,只是凝眉沉思,
最后执笔,细腻的写下两列大字。
“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字体,是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行书,潇洒奔流,艺术性极高。
云行流水,秾纤间出,非真非草,离方遁圆。
在场所有人看着这行字,全都屏气凝神。
那笔墨沾了纸,仿佛被注入了灵气,要从纸上呼之欲出。
最难得的是她的选句。
不是小学生们背诵得最多的古诗词,也不是用烂了的名人金句。
而是《论语》。
“竟然写得是《论语·先进》!”
“这姑娘年纪轻轻,竟然有这样的境界……”
在场大多数孝,基本上都是看不懂这句话的。
只有几个高文化素养的成年人,看着鲸落的眼神,已经有几分欣赏。
“这究竟是哪家的千金?”
而季媛则是从始至终都端庄地坐在桌上,双手交叠,眼底一片温柔。
鲸落放下毛笔,当年厉氏的掌门人——厉君和的爷爷,厉仲柏便立即拍手称道。
“不愧是我亲自带大的徒弟!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好,好啊!”
一句话落,在场所有人都呆住了!
竟然是厉老爷子亲自收的徒弟!
港市所有人都知道,富商厉仲柏,除了商业手腕惊人,书法造诣也是登峰造极。
相传,他一生从不收徒。就连自己的亲孙子——厉君和,都没能在书法上得到他系统的传授。
但是,据说他是有一个徒弟的。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是苏鲸落。
鲸落五岁便开始跟着厉爷爷学写字,她天赋极高,并且练习刻苦。
尽管平日从不参加比赛、评奖,也从不炫耀。但是早就练就了一身炉火纯青的书法功底。
当然,比起书法本身,更让人惊艳的,是她那句“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这句话说的是孔子心中的理想。
意思是在沂水里沐浴,到舞雩台上吹风,然后唱着歌儿回家。
寥寥几个字,意境深远,悠然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