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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登莱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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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没见过死人,也不是没见过火葬,登州军民不管是否与自己有关,有的连建立修葺房屋的差事都搁下了,凑成团的来看规模上前的火葬。

虽然这年头儿的百姓忍耐力比较强,可看着南边下风口站着那么多登州军民,赵期昌神色古怪,根本不理赵炳然口中的平度知州周思兼这一回事。

是去年的新科二甲进士又如何?是徐阶的弟子又如何?

从孟尚义之死一事上,反正他是看明白了,这年头的人有太多的意外,可能你还没成长起来,就被单纯路过的路人一把掐死……

张居正这个去年的二甲第九进士又如何?一个运气不好回乡路上被蟊贼剁了也不是没可能,何况浮沉宦海之中,有时候你的生死真的由不得你,除非你事前就不卷进来。

可潮起潮落的汪洋大海之中,又起了风暴,你一介新丁没有大船傍身,不想着拉帮结伙上人家的战船,那你往往最先被风暴撕碎;至于那些开大船的如严嵩、夏言之流,他们也只是风暴中而已,看着是他们在发起风暴,实际上只是代言人罢了。

不管多大多硬的船,在水的力量前,沉没是一种必然,差别只在持久力。

别的不说,只要张居正在山东地界拜访友人,只要觉得有必要,赵期昌就能弄死这个人。张居正算什么,徐阶来山东只要不是带着几百护卫,不知不觉弄死一个老头子也不是难事。

反正他与张居正、徐阶没有一点关联,这种没有杀人动机而杀人的案件,才是最难破的!

可能他动手杀人,朝廷追查破案后倒霉的却是另外一帮人。

是故,赵期昌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察觉赵期昌对周思兼一事并不感兴趣,赵炳然只能心中感叹,感叹怎么有这种赵期昌这种矛盾的人。

这是个实打实手段狠厉的人,做的事情除了挥刀子杀人外,就是拿着锄头东刨刨西挖挖,刨的不是地方士绅的钱袋子,就是在挖朝廷的墙角。

偏偏让赵炳然无语的是,赵期昌从士绅那里夺来的东西名正言顺的抄没,塞进卫所体系成为公款公物,成了朝廷的东西;可这个徐蛋从朝廷那里撬走的墙角,又不知死活的收入自己腰囊里。

其他卫所军官家族五六代人一点一滴从朝廷身上扣下、慢慢积累下来的产业,让这徐蛋两年内就完成了积累,可想而知赵期昌掏登州卫财产掏的有多狠!

可更让赵炳然气恼的就是他还找不着说教的口角,如军械、铠甲之类的东西赵期昌手里握着一大票,可平均分摊使用的都是卫所子弟。就算不是正军出身,是军余也是合法的。

军余这种身份就是正军的助力,一个正军若是有钱,带一帮子军余上战场也是讲得通的。

再说土地,赵期昌强并地方士绅尤其是孙家夼那边的土地,可也正儿八经走了卫所程序,报的是开荒的名义。十年免税期内,人家不交税你也拿他没法子。

至于孙家夼这边的士绅告状?若赵期昌好欺负,倒霉的就是赵期昌了,可赵期昌不好欺负。因为这帮士绅天生就站不住脚,谁让被赵期昌抢走的土地都是没地契的黑地呢?

唯一能说教赵期昌的就是嗜杀方面了,比之其他地方,登莱这个地方的百姓非正常死亡率有点高,比如昨天一帮顶多算是流放之罪的恶徒,让赵期昌现场以军法给砍了,又理直气壮的以照顾受害女眷名誉、生活为由把‘人证’给放了……

结果就是一天不到的时间里,登州官场就别说了,城中士绅都各种写信询问这件事儿。终究不是审判后处决,这些人一个个质疑死者身份、死亡原因是否公正令人心服,表现的很关心这件事儿。

实际上……一个个都在质疑的赵期昌的执法权到底能不能站得住脚!

他赵炳然若表示赵期昌的执法权不靠谱,那今后赵期昌就别想在城中或其他地方用‘军法’杀人,里里外外的一层层束缚就会加到他身上。

可赵炳然该怎么说?

从感情上来说,城中作乱的那些人该杀,从法理上来说这种作乱的贼众府县衙门只有逮捕权,到底是不是死刑还需要省里的臬司来审核,然后上报都察院、刑部、大理寺这三司分别计议、复审,最后确定死刑名单给皇帝,由皇帝朱批勾名。

在这一重法理里,百姓作乱有罪该杀,也得由皇帝来杀,因为百姓是皇帝的子民,是皇帝的财产。

所以,在人力宝贵的时代里,或者承平已久的时代里,赵期昌这么大规模、密集的当众一次性处决百余人,不管合法不合法,御史弹劾你能弹得你没心思做事。

可问题站在赵期昌的角度来看,赵炳然不用想就知道赵期昌执行击杀权的借口,这个借口无比的正当,又令人恐惧:抗法、袭击军士、形同谋逆!

一些地方宗族强盛的地方常常纠集民众冲击衙门,这种乱民、刁民常干这种事儿,习以为常。这种百姓该不该杀是个问题,可绝对不能因为一句法不责众而姑息。

恶法也是法,法的威严不能动摇,所以对作乱百姓进行惩戒是必须的。

可是!大明的律法是援例法!

都说情理法情理法,这无非就是人情、道理、法律三重标准,这就是地方官判案的三条主要依据。

人情、道理属于浮动标准且不去管,就说大明律,很抱歉没有一条条的例子约束你说这该怎么做,又不该怎么做,大明律很简单,至今只有一百余条,看着很简单。

实际上呢?要学大明律就要学快二百年来的各种类型的案件,这些过去已经判下、成立的案件就是模版,今后判案的时候引用这些模版就行了。

援例法的优点就是执法成本低,灵活充满人情味(士绅代表民意,才有人权……)。

所以,一起事件从不同的立场去看,结论就不一样。

衙门里以本地人的人力资源为重,最不喜欢的就是军队或强盗在境内杀人,不论兵匪动手,影响的都是地方官、衙门的威望。

地方士绅看的更简单,他们本就不在寻常律法管治范围内,只有他们内斗时无法分出胜负时,才会借朝廷律法来做最终裁定。而赵期昌不论合法与否,反正过度杀人就是不对的,因为赵期昌能一念之间杀本地作乱的凶徒,那也能一念之间杀掉他们!

而赵期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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