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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阳光总在风雨后(四千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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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更衣。”

王匡的思维短路了两三秒,并没有第一时间起来,而是往后缩了缩,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大清早的,被子外面全是冷气,昨宋山将家具送来,顺道捎了炉子,奈何昨晚回来倒头就睡,还没来得及生炉子。

想来冯氏大女也刚来不久,炉子才刚冒烟,经过自己这么一打扰,转眼又灭了,王匡有些哭笑不得。

“你家父妹呢?”

“俾子先谢过主饶收留之恩。另外,昨晚俾子就给父妹雇了车夫,今晨一早送去了王家庄子。

然后,俾子独自来到了县城,等守卫开了城门,一路打听终于到了县衙,在管事的指点下,终于找到了您的房间。

起来,路上俾子到也没遇到多少凶险,但我临行前拿了锥子,若真的发生意外,当即会自行了断。

俾子……俾子再给主人磕头。”

冯家大女详细的介绍了经过,王匡像听书一样听他完。

眨眼间,这冯氏大女着着,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转瞬跪下,在地上给王匡磕了三个响头,怀里的铁锥子顺道掉了下来。

王匡眼皮只跳:“别磕头了,入了我王家庄子,便是庄子里的兄弟姊妹,这里没有高低贵贱,也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只要一心一意为庄子后,就一直会是这里的人。它不能保你家财万贯,但能保你一生,衣食无忧。

记得,你不是我的奴婢,也是庄子的主人!”

冯氏大女面色一喜,传言果然未错,王家庄子不仅富庶,里面的主人也是性情温和,也不知道她冯氏是多少年修来的福分,父妹终于不必再挨饿,也不用再挨打了。

当真是苦尽甘来。

“俾子谢主人,但俾子既然已经了终身为奴为俾,以换取我父妹在庄子的生活,俾子虽为女儿身,但也不像那些负心汉,轻易反悔,还请主人谅解。”

在床头的王匡,已经不知道什么好了,这人咋这么倔强。

我像那么腐败的人吗?

还要贴身丫鬟?

看冯氏大女这坚决的态度,但今这事不答应也得应承下来,她手里可还拿着一个锥子呢!

这要是拒绝过度,把她刺激的,给她自己来一下……

那画面太美。

“好了,那就先依你之言,记得以后叫我‘郎’,不要叫什么‘主人’,另外,把那锥子收起来,只要我在的地方,没人可以加害你。

现在,先去给我打一盆热水,炉子等会再。”

“是主人……郎。”冯氏大女脸上露出了笑,顾不得额头上的痛上加痛,站起来后,便拿着门口的木盆步跑着去火灶房打水了。

等冯氏大女端着一盆热水回到房间后,王匡已把衣服穿好,洗了两把脸,走出房间吸收了一口外面的冷空气,整个人精神一振。

见冯氏大女忙碌着把水倒了,又准备烧炉子,他制止道:“炉子就不用烧了,我们先去吃饭,然后见个人,便……回家。”

回家这两个字,被王匡咬的很重。

冯氏大女重重点零头,然后猫一样跟在王匡身边。

先前没有注意到,他现在才发现,这少女穿的单薄,只是一层浅浅的麻衣,整个人脸色冻得铁青。

宋山昨日送来家具,顺道还拿来了些衣衫,在王匡的一再坚持下,冯氏大女终于是穿上了人生的第一次棉衣,脸上带着纠结和坚定。

棉衣很昂贵,她是知道的,但实际上,比她想象中的还要贵。

一碗热乎乎的汤饼,在初春的早晨是最为适夷。

冯氏大女努力让自己吃的慢些,但发现郎比她吃的还要快时,终于加快了速度。

“再来两碗!”

第二碗的时候,冯氏大女的肚子差不多有了五分饱,这差不多是她记事以来,吃的最美最饱的一顿饭。

吃饭的速度不自觉的慢了下来,她眼睛偷偷瞄了眼,发现坐在对面的郎,速度也慢了下来。

“若是不够,再来一碗。”

冯氏大女知道,这是郎对自己的,她摇了摇头,有些不好意思,声音也有些结巴道:“不用,饱了。”

“真吃饱了?”

“真吃饱了。”

“那就慢点吃,要记住吃饭的时候,无论再怎么饿,也要先将饭凉一凉,然后慢着点下肚。”

“俾子记得了。”

第二碗的时候,王匡其实已经不想下咽了,他平时吃饭只吃七分饱,而且很讨厌吃得快,这样会加重胃损伤,导致肥胖,甚至长此以往,容易引起糖尿餐癌症。

但为了照顾这个饥饿的丫头,他还是破例了一次……

自从宋山来到长陵协助他建立基础的势力后,闵泽这两一直没有来得及回到县衙。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后,他终于是在长陵的正北放下买下了一座三层高的楼,这里比第一次打算租下的那个门面房要大多了。

这里原本同样是个酒肆,但因为前任主人由于不知名的原因身亡,便被虎头帮买了下来,一直荒废至今。

虎头帮的身后有长安陈家的影子,在长陵算是中等势力,甚至养的还有些游侠儿,和官府的关系也算不错。

买下霖盘,到不愁做什么。

王家庄子这半年来,慢慢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只要你是庄子里的兄弟姐妹,只要是为庄子谋福利,不去作乱反抗朝廷,想要做什么尽管去做。

既然决定建设郎的“情报网络”,那情报最丰富的地方,无非两个,一是妓院,二是酒肆。

起来还是妓院挣钱些,但郎过,王家庄子就算穷死也不碰妓院,再加上妓院里都是些和闵泽一样的可怜人,所以……

闵泽打算继续在这里盖酒楼,昨一早托了宋山给徐徐到,晚上老四就把钱拿了过来。

“一百五十缗,清点下。”

早上交接的时候,闵泽带着从宋山那里借来的十个大汉,亲自跑了趟虎头帮的驻地,醉红楼。这里是个妓院,充斥着各种胭脂水粉的味道,实话,他并不想来。

但既然打定主意做坏人,就要和坏人交往。

“成交,闵老大可要记得先前的约定!”

“那是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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