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
我无数次归纳出的辨护意见,此时一点概念也没有了,只是声地:“随你们判吧!”
二叔在原告席上很愤怒地对我:“你实话实,你是不是受你三叔指使?你实话呀”!
法官再次问我:“你是否受人指使,你的动机是什么?”
我再也忍不住那积压已久的委屈,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捂面,强烈地抖动着肩膀,亲人之间应该其乐融融,相亲相爱,我们怎么会拔刀相向呢?
我的失控使法庭陷入僵局。
律师开始替我辩护:“他实施伤害过后,并没有脱逃的行为和做危险的动作,很配合民警的抓捕工作,恳请法官能否认定为自首”。
法官瞅了一眼律师,低头看了看材料,即而讲道:“他虽没有拒绝抓捕,但在口供中极力狡辩,避重就轻,隐瞒实情,综上所述,差别很大,不适用投案自守”。
在这关健时刻,我竟主动放弃了辩护,我要听从命阅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