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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嚣张的“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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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款待自己等人已经很不错了。

既然目标已经达到,劳勃也就点点头同意了。致于他们是不是以为自己是强盗,劳勃根本就不关心。坦白,贵族和强盗也没什么区别,不过贵族是成功聊“大强盗”,住在城堡里,穿着鲜明的衣服,拿着锋利的武器,受着法律的保护而已。

他们的效率倒是神速,很快就把食物和酒水通过吊篮放了下来,显然不打算得罪这帮瘟神。那些高山氏族看到“大酋长”如此轻易的就让这群躲在城墙后面的懦夫交出了这么多好东西,他们对于劳勃的崇拜立刻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跟着大酋长混,有前途啊!”

什么?你下毒?别傻了,任何带兵的人都知道,吃饭要分批吃,一方面是为了保持秩序,另一方面就是防止下毒,只要有一个人毒发身亡,其他的人自然就不会再吃了,所以用下毒这种方法,闹不好会把这群“强盗”给惹毛了,还不如乖乖的稳住他们,不管是指望他们吃完自己滚蛋还是拖时间写信去求援,这才是上策。

劳勃等人就在这个位于三叉戟河畔的城堡边上扎营了一晚,第二黎明拔营出发前往奔流城。那群守卫看到这群瘟神遵守约定拍拍屁股走人,顿时一个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过了大约两,期间众人如法炮制,多次依样画葫芦,又“打劫”了好几个城堡,总算是喂饱了这群“嗷嗷待哺”的高山氏族,还别,那群高山氏族可真能吃。

“韩幸:你们是有几个月没吃饭了吗?众高山氏族:对啊!你怎么知道啊+幸:囧”,要不是靠着劳勃的名头,还真未必能养得起这帮“饭桶”。

等到劳勃“大酋长”带领着他的“大军”兵临奔流城下的时候,奔流城中立刻吹起了号角,然后一名穿着红色鳞甲,头上顶着一顶有着跃起的红色鳟鱼雕像的头盔的魁梧男人一马当先,率领着两三百骑兵朝着众人飞驰过来。

来人正是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这位老哥时年47岁,正值盛年,身材高大,有着一头棕红色头发,霍斯特·徒利乃是七国第一多动症,最爱到处乱逛,从来闲不下来,比起公爵他更像是一个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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