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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就在前上午,你去了佩剑区的教廷银行存了一大笔钱,而且买了一把枪,是吗?我的手下一直有跟踪你。”
纹身女孩从陆奇口袋里找到枪,递给胡豺狗。
打开枪套,胡豺狗把玩着“和平鸽”,笑道:
“这是孩儿的玩具,真正的男人从不用这种爆竹。陆奇,你是个软蛋,一直都是——”
这位高出陆奇两个头的汉子煞有介事的拨开保险,枪口顶在陆奇太阳穴上,嘴里叫着:“砰!”
“砰!”
他的手下哄然大笑,嘲讽陆奇的没用。
陆奇也跟着微笑,他心里清楚,要是真动起手,用不了半分钟,这些弃誓者就得死在他的手里。
“给我一下午时间,我凑够了钱,会在明上午般送到你们的大本营,南山庄园是吗?你们的大首领龙战住在那儿。”
“算你聪明。”把手枪扔在地上,胡豺告诉眼前蹲着的孩子,明中午前如果收不到钱,就会让兄弟们先享受,再把海瑟薇卖到妓院。
胡豺踹了陆奇一脚,率领手下扬长而去。
弃誓者们去远了,陆奇轻蔑地一笑,把枪捡起来,弹干净身上的泥土,立刻赶去贫民窟的老宅。
房门打开,两旁有邻居在幸灾乐祸地指指点点,屋子里乱七八糟,锅碗瓢盆碎了一地,海瑟薇已经不见了踪影。
陆奇没有报警,河狸城的警署绝没有胆量干涉弃誓者,何况他非权非贵,就算是菲菲也有心无力。
也不收拾家具,陆奇在夜色降临前返回了玫瑰街的新家,心里给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排序:“今晚上抓鬼,明去杀弃誓者,杀人灭口救回海瑟薇,时间刚刚好……”
陆奇先到了自己的卧室,洗了个澡,榨了两杯果汁,躺在床上,外套解下放在床边,将手枪关上保险搁在枕头下面,望着外面渐暗的空,等待新家里鬼怪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