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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挑:“随喜民风?何所谓民风?这穷乡僻壤的地儿,哪有什么民风可言?”
梁永窝在一旁嘿嘿一笑:“候爷的对,这方圆内空旷了许久,百姓一个个的都倦怠不堪,唯一能提得起精神的,便是那白花花的银子了。除此之外,别是唱戏了,就是来个舞龙耍狮变个戏法儿的,怕是也无效。”
“这项门台,从它圈了城墙之后,出的事儿,一出接一出的全是戏,还用演?我看呐,看它,都够了。”候爷到。
第二,这项门台前的架子上,果然出现了两个人。从外貌上来看,此二人除了身型较壮硕之外,也没什么特别,而这壮,和卢拉邸城的精兵悍将的块儿头还不符。两个人一阵客套官话过后,随即喊上来五个人。
这五人,男男女女的,在这项门台尚且简陋的城墙与粗糙的台架子对比下,满面的妆容十分乍眼。
候爷虽没靠近,却也听着来往的人们唏嘘的声音。
“这画的是什么?白面红腮的,有点儿吓人。”
“别瞎,准是这项门台的城主喜欢。你呀,掂量掂量手里的银子,让你听戏,又没让你看人,不看不就得了?土地公喜欢,咱,就媳。”
候爷听着身边百姓的聊,心中不禁一笑,呵~土地公?这名字看似没什么讲究,不过,深究起来倒是贴切得很。
本来这附近城中的百姓都是靠地吃饭的,结果,横空杀出来一个项门台,没事儿就发发钱耍耍。虽弄的什么悬门令有点儿繁琐,但是,在百姓的眼中,那都不是事儿。管你什么令不令的,你让我从哪儿门进给我钱,我就从哪门儿进。
为什么这么听话?钱,有面儿呗。
这农活不用做了,之前靠地,现在,靠这城里神秘的财神爷就得嘞。
候爷正想着,身旁的百姓又声聊起了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