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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稀记起了,曾经我也无数次站在那舞台上,浇洒青春热血,歌尽人生风流。
那都是我青春永远的回忆。
可惜,自从我遇到你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站上那个舞台了。
我彻底封闭了自己。
我不想参与人与人之间的高谈阔论,我再也不想参加各种活动,我再也不会想要去管与自己无关的事。
我成为彻彻底底装在套子里的人。
笑颜与快乐对我而言,多么奢侈。
初中最后一次上台,还是因为有他参加。
大二那年开始竞选篮球协会外联部部长还是因为他。
深思了好久好久,我也想,我不该如此,我想变优秀,我不想不合群。
因为我深知,一个人是多么痛哭和寂寞,孤单与不甘。
虽说最终的结果并非像想象中那般全尽人意,只是,多少还是有用一些的。
我的青春,从遇见他开始,从我喜欢上他终止。
当写下这篇日记时,我正感叹,缘分这东西妙不可言,可它对我,也是孽缘。
没有了青春活力的人固然是行尸走肉的,但它同时也会在你涅盘新生后,成为你坚强的后盾。
纵然你要比别人痛苦万分,可于此带来的,是更大的成长与进步。只是你当时身在局中,尚不清楚它对你的用处。
我只是想,告诉所有不愿意伸出头去看自己的人,能尽量克服自己的心魔,做些不留遗憾的事。
因为你的青春,是个人所有权。没有人会因为你的失去而为你承担所有或好或坏的结果。
爱你的人会陪着你们一起承担,但他们只是陪你,并不能代替你。
记得,在合适的时光里,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活出真正的自己。
(七)
刚落笔时,看了看日期,才恍然记起明日是一个特别的日子。
我脑海中闪现的句子:
你和你的那个她是不是很幸福?你们是不是要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度过许许多多难忘以致铭记于心的瞬间?
思及此,我又不争气地红了眼。
是的,遇到你的事,我从来没有控制住自己。只是,这次的情绪较之以往,我进步了好多。
我已经能够在我试图开心的日子里忽视你了。
尽管有那么多个我无法控制的时刻,你的模样,喜欢你的感觉从我的右脑一闪而过。
可是,我真的在努力忘记你。明知道得不到的东西,就不要一味地执着。明知忘记是个要命的举动,我还是要做。
今夜我去跑了步。
学校的夜晚没有白天那么炎热。清凉的风拂过面颊,凉爽了汗洒衣襟的燥热。
我知道,我不是一个爱跑步的人。因为跑步不仅浪费时间,而且,我还发现,每当跑步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你。
跑步真是个神奇的事情。
当我戴上耳机一个人静静地在昏暗夜晚里奔跑的时候,我觉得内心是真的自由宁静。
可恰恰这时候,我就会响起那些如烟过往,少女心事,年少懵懂无知,痴心错付。
谁又能控制住自己的心呢?更何况,那时真的太天真单纯,太年少脆弱。
喜欢一个人,就是要以他为尊,凡事因他而起,因他而落。
我也想不通,我见过不少浅薄少男少女,他们对待情事,不似这般忠贞无二。
他们的喜欢,是可以建立在很多东西身上。
而我向来心高气傲。
喜欢一人,不因他外貌容颜多么出挑,不论他家世背景如何显赫,不讲他是否如别人说的那么一般。
我就是喜欢他。
也许是我太过较真,可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喜欢就是纯粹的喜欢,喜欢一个人就是非他不可,喜欢一个人就是,一辈子的执念。
我站在三十多米的高台上,田径场的边缘,望着下面还在打篮球的人激情四射,耳中放着初中班级里同学们常放的《虹之间》。
跑步时,我就听的这首歌。
与室友一起跑步的感觉远远没有我自己独自一人飞翔的畅快。
这么多年了,我还是讨厌太多人离我太近。
我觉得我喜欢的还是更多自己的独立空间。
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个性。
心中映着这首歌里的歌词:
雨后的天空重又出现彩虹
天使的恩惠亲吻着世间万众
不再追问你为何不能停留
放下了执念微笑现在
俞远啊,总有一日,我会成功忘了你。
(八)
我不该再想起你。
听了这场心理讲座,我觉得我已经病入膏肓。
我又为自己曾经所遭受的一切大哭不止。
背着所有身边的人,听着讲座,将头瞥向窗外,无声哭泣。
我害怕她们发现,又害怕自己停不下来。
心理老师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如果你眼里都是仇恨,那一定是高危人群。
我清晰地记起,那时所有见到我的人,都迅速歪头假装没有看见。我想,他们是在害怕我吧!
(九)
今天天气十分好,我准备去参加化学竞赛决赛的抽签。我也没想到我会进入决赛。意料之外的东西太少,总是太过在意。
余晖盛下,校园景色实在是美好。条理板砖铺路,绿树成荫,路间精致林路花草装饰,空气清新,环境优美。
人们懒散走在路上,或单或双,却都是一成的幸福和微笑。
唯独我,没有多大生气。
熟人打招呼也只是淡淡一答,没多大差别。因为我独自听歌走在盛世美好的世界里,是不会让自己走出的。
那个世界太过梦幻,只有自己,只有想象,令人沉醉。
我姑且无意瞥了瞥时间。几乎快到八年了,我发现,我不思念你的时间却最多只能控制在15天。
一年算365天,总共算八年,365×8=2920天,2920÷15≈。
大略说来,按这种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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