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御的原因,域名改为dsyq.org/感谢收藏^_^
也是这样。
灯火摇曳,觥筹交错,此刻已是深夜。初新兀自想着,这群欢笑的、哭泣的、疯狂的、沉默的人们何时才能消停?何时他们才能解开寂寞与忧愁?
欢呼声起,初新顺着众人目光望去,看见了二楼那朵明媚的花。
萍。
有些人仿佛永远活在簇拥环抱之中,她们生媚骨,有一副完美的躯壳和倾国倾城的诱人气质,琴棋书画只是她们的附庸,而金银珠宝连成为她们点缀的资格都没有,并非是钱会带给她们俗气,而是因为俗物配不上落入凡尘的仙女。
萍就是这样的人。
初新不得不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萍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女人,她比敏冷,比露白妖媚,比阿青忧郁,看着却比晴更干净纯粹。
敏曾同他起过自己与萍打交道的经历,所以初新知道,萍讨厌男人,喜欢女人。
或许只有这样的女子才能拥有超凡脱俗的美。
按照惯例,萍的客人由她自己挑选,这是对花魁的肯定与褒奖,被萍选中也是客人无上的荣幸。
萍纤细的手指在移动,她的目光也随着她弧度恰当的指尖游转,她的眼中从未摆下任何男人,她的瞳仁是那样无情,驱逐着热切的回应和摆动的臂膀。
她的手指停下了。
所指区域的男人们连呼吸都忘记了,可他们没有忘记佯装矜持,无论被选与否,他们都要点头微笑,显出风度,方便萍识记住他们。
“脏衣服,躺在地上。”萍向身旁的人传话,话很快传遍了醉仙楼。
谁都想不到,幸运儿竟是如此落魄的一个人:满身酒气,蓬头垢面,全身上下没有半点银两,只有一柄青铜剑和一把捕。
初新自己也没想到。
他曾听闻上一个时代的气度,人们爱穿宽袍大袖的衣服,服五石散,饮酒谈玄,偶尔身上痒了,随手就能抓出一两个虱子,放入嘴中咀嚼,是谓魏晋风流。传闻晋代有个太傅叫郗鉴,准备为女择婿,在琅琊王氏家族中挑选,一色正襟危坐、细致打扮的年轻才俊他都看不上,偏偏选了袒腹卧于东床看书的怪人。
这则故事后来被刘义庆选入《世新语》,成为了家喻户晓的雅量典范。而那个卧于东床的怪人,后来写下了下第一的《兰亭集序》。
初新不禁失笑,或许萍将他当成了王羲之那样的墨客,可无论如何,受人瞩目的感觉总归是不错的。
他站起身,掸璃身上的灰,大踏步朝楼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