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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朕可不太相信西域传进来的玩意儿。”
“昔年汉高祖刘邦受困,藏身井中,正是放出了一只鸽子,才得到救援,免遭霸王追捕。的信鸽,可比一匹快马管用。”
鸽子生有一种奇异的本事,就是有归巢的本能,无论相隔多远,它都能跨越千山万水、崇峰峻岭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利用鸽子通信是人类的创举,极西之地有个庞大的帝国——大秦,居于其中的人们在举办体育盛会后就会放飞鸽子,以示庆典,宣告胜利。大秦有位着名诗人曾记载,有位运动员在盛会后将一只鸽子涂成紫色,让它飞回家中,作为向父亲报告自己赢下比赛的方式。
后来在一片炎热干燥的土地上,有位统治者甚至用信鸽在他的帝国中布置了一张通讯网,成立了一个奇特的信鸽邮局。
自然和生物就是这么神奇,合理的利用能够给人类带来极大的便利。
“太后的伏兵会设在哪里?”在处理完其他事项后,元诩开始同元欢商量宴会当的安排。
“这里。”元欢指着皇宫地图的某处道。
“是,她在哪里设伏,我们就在哪里设伏。”
“太后一定猜得到我们现在所想的,我们该思考思考她其他的安排。”元欢上过战场,他的思虑到底比元诩严密得多。
皇宫比战场更凶险,许多政变在史官笔下仅两三行墨迹,可几句话中蕴含的恩怨,为了胜利埋下的陷阱,提前准备的主策副策,却是后人怎么也考究不全的。
多算一步,便可先占一步。有时,一步可决生死。
商量事毕,元诩双手按在案几上,沉声道:“还有两,皇叔,还有两,朕便算熬出头了。”
“陛下万不可掉以轻心,须知一个人将要成功的时刻,也是他最容易失败的时刻。”
“是啊,我只是等得太久了……”
他的确等了很久,从那个找到宫娥尸体的黄昏时就开始在等。他开始战栗,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想要的东西即将到手,激动不已。
元欢在微笑。
他一直是一副微笑的样子,微笑是一种很好的伪装。
元诩没有发现,元欢背在身后的手也在微微地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