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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和他做同桌这件事本身吗?
遇见他呀,就已经是生命里的难能可贵了。
唯一或许有些遗憾,我们认识了十年,我终究也没有把这个很好很好的人带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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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写完啦!
等我想起来,哪拍一页我初中的日记本给你们看啊!
我来更新我的日记啦!下班回家翻箱倒柜一顿找。
就真的…都是黑历史。大家开心一下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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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可以看出好几种字体…我这个人吧…偶尔翻翻以前的故事,可能会顺手吐槽一下过去傻不拉叽的姑娘(就是我?_?)。
那个时候写的又酸又矫情的日记,现在看起来都要捂额头…但是呢,那依旧是十几岁的我认认真真的爱情。
你们不许笑话我。
最后,我毕业了,但是我依旧要去北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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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啦突然想起一个很有趣的细节,我们俩一开始同桌的时候,是排好队按照高矮个一男一女排着坐的。
他后来跟我,其实那会他本来不应该和我同桌的,但是我坐下后,他偷偷屈了一下腿,老师发现我本来的同桌后面居然有一个还要矮一点点男孩子就把他给拉出来丢给我做同桌了。
于是他和我成了同桌。
而我现在,早已完全记不清我原本应该的同桌是什么模样了。
我那会问他,我们又不熟,你为什么要跟我做同桌啊?
他,我就不告诉你,你猜啊。
后来过了好几年,我再问的时候,他已经不记得这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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