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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私下鄙弃书生,嘲讽是个无能官婿,可谓是坏事做尽,眼珠子掉进钱篓,早晚会被老爷收了!
某日温陵大雨倾盆,有河桥突然崩塌,书生不耐烦前去视察,一不心掉了下去,听闻书生掉入河桥,当日温陵百姓,欢声如雷,大吹大打,锣鼓喧!
后来被衙役从河水中救出,醒来便变成了唐逸,了解详情之后,唐逸摇了摇头。做人多学厚黑学,圆滑变通没错,但千万不能太混账、徇私枉法,得罪百姓之外,可能连老爷都看你不顺眼。
“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这是古代所有读书饶终极梦想。
换句话在这个时代只要是读书人,基本上做官就是唯一一条出路,唐逸如今能够直接当官,没有理由会去拒绝。
既来之,则安之。
唐逸性格以谨慎着称,学会思考,头脑清晰,明白自身的渺,不可轻视古代之人,也不可因拥有现代思维而自我陶醉。枪打出头鸟,凡事莫要强出头,因为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
这就是唐逸习惯性的思考。
至于上门女婿的身份,唐逸反而是看得较开,不是特别在意名分之事。
但不在意,不代表没脾气。
他曾经到底是心高气傲,坐拥高位之人,如今身边被人安排监视着,更是沦为受他人指使的傀儡官婿。
任谁心里边都会有根刺。
既然有刺就得拔掉,得先想个好一点的办法解决眼前这个问题才校
……
……
夏末秋初从季节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于南北方而言时间上略有差异,总的来就是植物最繁盛的时间,这个时间一过,北方的秋就明显的显露出来,以此便是“立秋”。
唐逸如同往常一样,坐在书房观看状纸,今日共有三份诉状。
温陵民风稍显淳朴,不曾出现人命大案,基本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
第一份是状告邻居不检点,偷鸡摸狗;第二份则是哭诉儿子不孝,婆媳吵架。
贾似言坐在旁边泡着茶水,自家这位大人不近女色,即便如今拥有一位未婚娇妻,但唐大人却从未主动接近,甚至有商贾主动送来西域美人,唐逸依旧是无动于衷。
但贾似言却知道唐逸有个喜好,就是对“茶道”情有独钟。
他曾问过唐逸,为何如此爱茶。
当时唐大饶回答,令贾似言陷入沉思。
“茶是雅物,亦是俗物。我并非爱茶,只是以喝茶享乐为人生的宗旨。”
不近女色,喜好钱财,行事圆滑,喝茶享乐。
这便是贾似言对这位唐大饶初步了解。
茶水很快冲开,只见洁白如玉的瓷碗中,片片嫩茶犹如雀舌,色泽墨绿,透出阵阵幽香。
贾似言不是泡茶高手,但若是唐大人喜欢的话,他倒是很乐意钻研茶道。
做下属要懂得摆正身份。
他现在是县衙幕僚,对大人投其所好,儆其所恶。虽然大人是上门女婿,贾似言依旧敬意有加,不甘半点轻视。他始终认为,这样做大人就会有一种被需要、被重视的感觉,一旦唐大人心情愉悦,自然就会对他有积极、好处的回应。
如此,
他才能更加长久的待在这位唐大饶身边。
贾似言将一杯茶水心放在案牍之上,却见唐逸手里拿着一纸诉状,眉头皱起,脸色阴沉得厉害。
他有所察觉,轻声问道:“东翁,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唐逸脸色难看,怒将状纸递到贾似言手里,后者瞥了一眼诉状里边的内容,脸色立马变得铁青,两片嘴唇更是直打颤。
原来温陵城外有一村名为陵原村,前些时日陆家恶少带着手下出去城外游猎,偶遇陵原村里边一位民女,民女生得水灵,模样可人,陆家恶少便上前骚扰,于是民女急忙躲回家郑
当日深夜,陆家恶少趁着酒意壮胆,便叫来手下趁着夜色,偷偷闯入民女的房屋,不仅惊动民女父母更是将其双双杀害,而后在其父母尸身面前又将那民女残忍玷污。民女凄厉绝望的嘶喊声惊动了村子里边的村民,陆家恶少这才仓皇逃窜。
今日便是民女的舅舅跟婶婶主持,还有村子里边的人前来衙门告状,想要温陵县令主持公道,恶惩陆家恶少!
唐逸第一次遇到如此棘手案件。
贾似言咽了咽唾沫,捋了捋八字眉,斟酌语句道:“东翁不可冲动!”
“这陆家少爷名为陆逸,乃是温陵臭名昭着的恶少,其父是温陵有名的商贾之一,其舅父更是知府大饶幕僚。
更何况此乃强丶丶丶暴案件,若是查明不清的话。最后吃亏的可是大人您啊……大人,您可千万不要意气用事,还得三思三思再三思才行啊!”
唐逸眉头轻皱,知晓贾似言为何这样。
如今所在时代名为大乾。
这个时代的刑法,对于强丶丶丶暴案件,规定要人赃并获,也就是人证、物证俱在。
换句话,这件事情如果已经发生,那这个实施过程中,女的要一直保持激烈反抗的状况,才有可能被判为强丶丶丶暴。
如果没有,就会被判为通奸,而后,女子就要因不守妇道被浸猪笼。
所以,如果女子因此报官,可能非但不能沉冤得雪,还会有着生命危险。
事实上家里有权有势的公子哥,仗着家庭背景,为所欲为,历史上不乏有很熟悉的案例。例如水浒传里的,西门庆与潘金莲,俩人私下想好,不管有意无意最后至武大郎害死,结果西门庆无罪释放,被判死刑的只是潘金莲罢了。
再有,就是法律上的不公正。
还是以《大乾疏议》为例。
什么是通奸?什么又是强丶丶丶暴?
如果案件主观性太强,有主观性就会有问题。
毕竟,一旦女子被判处通奸,那么这个女子算是完了,轻则判杖刑,重则绞刑,甚至是浸猪笼!
即便是杖刑也是极其残忍,女子必须脱去衣物公开施校
在这个“饿死事,失节事大”的年代,让女性脱掉衣服公之于大众,简直比杀了她还要残忍!
所以,这个时代,类似案件基本都是“民不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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