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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唱片发行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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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程度避免二十世纪娱乐在账目上做手脚,不过相应地,分成比例也要降低。

由于罗杰和理查森的名气提升——尤其是在业内的名气,再加上在合约谈判中占据着主动,这份分成的比例比murphy乐队的那一份合约有了很大的进步。

当然,乐队依然只能拿少数。

唱片收入分成是百分之二十五,而商业演出收入分成是百分之五十。

至于广告代言,二十世纪娱乐不参与分成,仅仅只执行经纪人合同中的抽成。

而唱片版权的部分,乐队能够得到百分之四十,这也是罗杰为乐队争取到的最大的一份利益。

并且,在罗杰的强烈要求,甚至以终止谈判作为威胁的情况下,二十世纪娱乐通过了罗杰的一项提议:每年的二十首歌里,乐队可以选择保留最多两首歌的完整版权。

这两首歌在唱片发行之外的版权运作,也与二十世纪娱乐完全无关,但产生的收入,在唱片合约的有效期内,依然要按照25-75或者50-50的比例与二十世纪娱乐进行分配。

本来,罗杰提出的要求是五首,不过这个要求,二十世纪娱乐当然不可能答应。

经过反复的谈判,最终确定的数字是每年两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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