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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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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跑出一百里,前面已是群山环绕,望望天色将近午时,看来要过了这座山再找吃的了。带住马看着眼前连绵起伏的山峦,大雪封门的时候,这样的大山是很少有人行走的,所以前面的路根本就没有人走过的痕迹。歌笑微微歪过头,“你要跟到什么时候?”

三丈外,一棵粗大的树后,走出来一个五短身材的青年,一身灰色粗布衣裤,腰间系的是一根粗绳,一边挂了把短刀,连刀鞘都没有的劣质短刀。五官还算周正,只是略黑了点。全身上下最亮的看点是他居然穿了一双结实的皮靴。一双优质皮靴,实在和他那身短衣衫不相称。

歌笑扫了眼那双靴子,“不错,你很会挑鞋。”

青年得意的抬起下巴,“是啊,我的全身家当都在这双鞋上。”

“为什么?”

“因为布鞋一穿就坏,我这人很费鞋。”

“你的脚程这么好,自然费鞋,要不跟马一样给你脚上钉个马掌吧。”

“呃?你什么意思?你骂我?”

“当然不是。为什么跟着我?”

“你是高手,我要跟你比武。”

歌笑不敢置信的看着他,这样也能遇见挑衅的人,“你确定?”

“是,我看的出来你一定是高手。”

“何以见得?”

“刚才那么多人,你连手都没动,就解决了。而且你穿的这么神秘,肯定是武林高手。”

歌笑差一点笑出来:“我只是用了点迷药,所以我不是高手。”

“我可不是孝,跟那么多人交过手,是不是高手,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歌笑神色一敛:“既然如此,你不怕我杀了你。这里了无人烟,即使我杀了你也没有人知道。”

“你不会。”语气非常肯定。

“你怎知我不会?”

“因为你是君子。”

“何以见得?”

“你连欺骗自己的人都不杀,怎会对我一个不相干的人下杀手。”

“不见得吧。”

“我相信自己的眼睛。”

“有时候眼睛也会欺骗自己。”

“我的眼睛从来没骗过我。我要跟你比武。”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歌笑抖动缰绳,表示要离开。

那人一个箭步拦在她的马前,“不行,我要和你比武。君子从来不拒绝别人的挑战。”

“我不是君子。”

“你是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会成全别人。”

“你哪只眼看见我善良了。”

“你连那帮蝼蚁的性命都不愿意伤,足矣说明你内心善良。”

“正如你所说那帮蝼蚁之命,我是不屑于夺取。但是你不同,你是个武士,我有杀你的理由。你还愿站在这里等死么?”

那人一点惧意也没有:“拒绝跟我比武,正说明你没有伤人之心。嗜血之人没有你这样啰嗦的,要杀早杀了。没必要只是威胁我。”

歌笑发现这个人还真是个聪明人:“你知不知道你很烦?”

“阁下是不敢和我打?”

“你究竟为什么一定要找人打架?”

“只有不停的战斗,才能越战越勇,我要成为高手。”

“你可以找个好师傅。”

“和我交手的每个人都是我的师父。”

歌笑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他的眼中盛满了想成为英雄的憧憬。

重新打量了一下这个身材短粗的年轻人,“我的武功于你完全不对盘,你走的是持久路线,我要的是速战速决。你可以不停地战斗,但没有足够强的爆发力。而我的武功要的就是爆发力,你明白么?”

“打了才知道。”

“你真是执着的人,好,我只露一手,看你能不能招架得了。”

那人面露喜色。

歌笑坐在马上,“看好,我要动手了。”下一秒,她的手已经放在了那人的咽喉处,嘴角一丝淡笑,“看清楚了没有?”

那人呆愣了半晌,猛咽了口吐沫,机械的抬起头看着她的眼睛,“你果然是个高手,我没有看错。”

歌笑好笑的看着他,身子退回马旁,优雅的跃上马背。

那人快步上前,抓住她的马缰绳,“我叫连骏,师父收下徒儿吧。”

“你傻么,你觉得以你的资质,可以做我的徒弟么?”

“不能。”

“那不就结了。”

“可是我想跟着你,你一定是个江湖中有名的人物。跟着你可以见大场面。说不定还能见到江湖中顶尖的高手。”

他倒实在,说的都是心里话。歌笑笑了笑,“你很有眼光,我是认识很多高手。”

连骏乐得眉开眼笑,“我就说我的眼光不错,在镇上第一眼见到你,就知道你绝不是一个普通人。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我要跟着你,做仆人也行。”

歌笑看看前面的大山,“追上我,就收下你。”

不管错愕中的某人,拍马向山中奔去。行进到一半的时候她就后悔了,后悔不该骑马进山。有的路段在两山之间,山路上的雪是薄,可是因为结冰,马走在上面打滑,好几次险些摔倒。遇到两山之间的空隙处,又是积的厚厚一层,深的能够没过马腿。歌笑懊恼不已,以这样的速度怎么也甩不掉,后面那个足矣和马拉松运动员相媲美的连骏。无奈的下马,等连骏跑过来把缰绳丢给他,“我在山外等你。”提起真气踏雪而去,雪上竟不见一个脚印。连骏大瞪着铜铃般大小的眼睛,望着她的背影,一脸崇拜:乖乖,传说中的踏雪无痕,好厉害的轻功,这次捡到宝了。就算跟着“他”学不到那本事的三分,跟着也是脸上有光。咱一普通人能给高手当仆人,赚大了。哪一天办事办的合心意说不定赏个什么,就算离开也有向朋友炫耀的资本了。想到这,连骏咧开大嘴,嘿嘿的笑。

以歌笑的速度,刚过午时,她就离开了群山的怀抱,到达了山的另一边。紧挨着山脚就有两三家客栈兼饭馆。生意人知道凡是过山的人不是要吃午饭,就得过夜,所以很是聪明的把店开在山脚下,做来往客人的生意。歌笑找了家看起来干净的店进去,点好饭菜,边吃边等。就在歌笑都等的要睡着的时候,连骏拉着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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