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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黑衣的寻找一直没有停滞。林琅想要离开这里的想法已经是天方夜谭。最后,思维很独特的她想出了一个办法,她把自己的手机给了崔茗,又在给了他足够养活自己一段时间的钱粮之后,选择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砸了一家成衣店的玻璃门,并穿上了其中标价最贵的一件,然后打了公用电话自首,再然后,她终于如愿以偿的被警察带走。
漆黑的牢房里,林琅抱着膝盖把自己缩成一团,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冷了。
她旁边还蜷缩着躺着另外一个女人,年纪听起来已经不小了,她问林琅,“你是怎么进来的?”
“抢劫。”
“哦。那你现在在想什么?”
“想家里的那个人是自己下去买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还是叫外卖送了他最喜欢吃的东西。”
“那他是你的丈夫吗?”
“不,他只是我捡回来的。”
“哦,原来他是只流浪狗啊。”
夜色里,林琅偏头看了下那个女人,没有再说话。
没过多久,开始有很多脚步声传到她们的耳朵里。那个女人用脚蹭了蹭林琅,说,“喂,保释你的人来了,你今晚就能出去了。”
林琅把自己被踹的腿默默的收了回去,问她,“你怎么知道不是来保释你的?”
“因为我已经在这里呆五年了。”
“为什么?”
“我想躲人,这里最安全了。”
那个女人说完,牢房的门果然被打开。
一个人和着廊道里射进来的灯光一起,缓缓抬头,他高大的身形也渐渐的从黑色的夜中浮现出来。
黑色的刘海遮住了他大半双眼睛,显得他的下巴尤为白皙尖锐,就好像是从漫画书里走出的俊美恶魔一样。
他嘴角倏地一弯,突然单膝跪了下来,他垂首,只有半掩着的一双细长眼睛斜斜上挑,声音也和他的下巴一样迷人,“我尊贵的大小姐,让您受委屈了,请允许我带你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