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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下皮夹卡,掀起里面穿的内搭黑色毛衣,露出带有肚毛的啤酒肚,肚毛最少长十厘米,隔远了瞅,跟长了两个脑袋似的。
“你肚子上的毛,不说剪一剪啊!都比你头发长了,还有以后别穿毛衣了,这天热。”
我拿下耳朵夹的中华,用自己火机点燃,抽烟眯着眼睛,又仔细看了郑傻子一圈。
面相很好,该说不说,确实是福相,命里有机遇,不能缺钱,而且长命百岁,说不定日后能取个拿得出手的漂亮媳妇,搞不好能研究出来个孩子。
气运十足,摊上先天性魂魄缺失,还能保持这个状态,属实不易的情况下,更能证明他命硬。
“嘿嘿嘿……”
郑傻子一把将手中的皮夹克扔到床上,指桌子的饭菜,傻乎乎说道:“你俩吃点饭不?可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