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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惊雷发威、凌风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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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惊雷发威、凌风日记

我们浙江平湖土话有一句叫“临死要撑一脚”,无论是三条腿的蛤蠊是两条腿的帅哥都不例外。

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我一咬牙:“拼了!”

借着强劲的吸力我不退反进,大踏步向着巨尸冲去,在近到咫尺的时候,猛然起跳,握着手里仅剩的那一支燕羽向巨尸的右眼射去,同时指示巨尸手里的那支燕羽努力挣扎以牵制住巨尸的左手。

在我再次刺中那一只右眼的同时,巨尸的右手也抓住了我的胸膛,钢筋一样的五指一把抠进肉里!一股带着死气的强大能量冲破我的胸膛,进入我的躯体,肆意在我体内进行破坏!怪不得囱哥刚才也会表现出巨疼的样子,粗钝的手指不比锋利的刀片,抠进肉里的握力堪比一架吊车。

“皱一皱眉头不是英雄好汉!”这句话证明了囱哥是好汉而我离英雄好汉的标准还差得很远。我能想象得出,我已经本能的摆出痛苦的表情,顾不上扭曲的五官在阿依木面前是多么的难看,我只想喊“囱哥……”,但嘴里却发不出声音。

“呃~”巨尸一声低喝之后,压制住了他的声音,似乎证明着自己的强大。

再撑一脚是撑不动了,一条小命换来巨尸暂时瞎一只眼不知道是赚是亏。哥儿几个千万要逃出去,以后吃好喝好,能让抠门的猴哥掏钱自然是最好,不然的话就自己掏钱,我今天已经够伟大了吧!

虽然体内灵力死死守护在我胸口的伤口上,但我的手缓缓放开插在巨尸右眼中的燕羽,双脚腾空着,双手干脆垂下,打算闭上眼睛等死。此时我与巨尸只有一只手的接触面,而且它的手还抠在我胸口的肉里,我甚至听到我肋骨爆断的声音。

“早知道还是去考公安,哪怕最后只当个协警啊,老妈说的,打不过就逃……”我头脑中的意识变得微弱,想完这些,脑子就开始接越来越接近空白。

“不要!快醒过来,不要放弃——”歌神试图用思维信息激活我的头脑,但我依然感到那股信息越来越孱弱……

“轰!”

我眼睛还没完全闭上,天上突然响起一个惊雷,不偏不倚,正打中插在巨尸右眼的那支燕羽,几万伏的闪电从巨尸眼窝里打进去然后从它的双脚传入地下,安培、伏特、欧姆三个人联手上演好戏,无视牛顿的理论,他们三人把巨尸的头部烧得通红Z紫色的气体从巨尸的身体中喷溢而出,发出滋滋的响声。

我从半睁的睛缝中目睹了剧变。竟因为双脚腾空而使我捡回一条命(因为我的脚和地面不通电)。

但我也被这瞬间强大的伏特弹出几米之远,像沙包一般无力的掉在地上,并翻滚了两圈。

这一个瞬间来得太突然了,我的运气总在关键时刻能把我救下来?虽然感觉肋骨可能被抓断了好几根,胸口也中了尸毒,但小命总算捡回来了,胸口的灵力挡下了没有电流的瞬间电压,如果能逃出去,凭着咱们组织上高超的玄学医术,甚至不会落下残疾。但我现在除了能努力睁开眼睛瞟到旁边以外,已经没有一丝力量去动弹了,显然我没有囱哥坚强。

双方所有的人和兽都在看着巨尸,他独自担当着对方一半以上的战斗力,它是否就这样被击毙了,这直接决定着我们双方的实力谁能占优!

凌风又一次干了出人意料的事,他把巨尸重重的雷到了。凌风不会使用“惊雷闪”之类的招数,一定是用了什么设备。

这得从凌风写的一些零散的日记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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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凌风,作为寻踪旅行社的成员,我一直非常骄傲,现在是伟大的2008年了,我就是在这个象春天般的年度中,被流沙老社长指定为新任的社长。吼吼~~!

嗯,吼吼吼吼!!

咱凭的是实力和出色的表现,老社长说我现在唯一缺乏的就是挫折,我这辈子就是太过于顺利了。

我则认为,也许凭我的实力和天赋,也许这辈子也遇不到挫折了Y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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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分工定位是生物学家类探险员,不过在必要时我敢于单独行动,当然我也经常这样做,因为我同样也有着战斗类探险员的战斗技能。我的武器叫“龙筋鞭”,看似是一根比较结实的腰带,平常和皮带并排拴在腰间,而实际上它不是一般的结实,只要不用激光,它是砍不断的。我的特长是饲养神兽、种植神木神草。以前这种类别的探险员还比较多,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要找到不被人发现的地方来“养狗种花”已经变得极为不容易,生物学家类探险员也越来越少。

几年前我们组织上在昆仑山某处峡谷里的原始森林开辟了一片“自留田”,那里手机信号不能进去,森林保护得好,谷口的树非常高大茂密,覆盖在谷口上,就连卫星也看不到树木下面的生物活动。昆仑山真TM是个好地方,现在我已经兼任世界探险员行会中国行会的神兽培育中心的理事了,在那里养的神兽已经超过100只,当然,这里主要是品种繁多,数量型的普通神兽我们大多饲养在猎者空间的几上基地。

飞行类神兽需要养在笼子里,或者拴着,以免被卫星发现,虽然大部分的神兽对于人类来说是“隐形”的,但卫星还是能查觉到有异常的生物波。

近几年我在植的学上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老社长又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我个人的造诣,担心的是怕我把社里的工作荒废掉。

担任我助手的是刚入门一年多的猫王,刚来的还挺听话,老社长说他天资很高,可我们每个人都看不出来他天资高在哪,社里的人数猴子胆子最小,第二就是他。

不过这小子竟然和我一样,时不时的喜欢给人闹惊喜,而且把我贼笑的绝招也给学了去,而且功力有所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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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任务去吐鲁番调查高昌国宝事件,歌神和猴子现在正在上海,给不久前的“火星文”事件擦屁股,我让猫王做做准备工作,等他汇合歌神、猴子和囱哥后,直接去西域,这次我让他带带队,年轻人嘛,需要锻炼。

不过我比较担心的是他和我一样好奇心太强,遇事喜欢一个人先上了,所以这次行动我还得安排由歌神做他的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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