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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胭想起,她第一次参加晚会,还是和容绍一起。
容绍实习的公司举办年终晚会,她也跟着容绍一起参加。当时公司要排节目,容绍被抓丁,安排着去上昆剧。
有次南胭去看他排练,正巧容绍在背戏词,南胭瞟了眼,“原来唱《公孙子都》啊?”
容绍惊讶:“你也知道这戏?”忽然拿词本拍在大腿上,“对呀,你是江南人。”
南胭笑:“小时候被妈妈抱在膝盖上,坐在茶馆里,听的就是昆剧。我妈最爱听《牡丹亭》和《桃花扇》,我爸就爱听《公孙子都》和《浮生三梦》。”
容绍垂头:“现在如何是好?我背了这半天的词,可你早就听腻了。”
南胭立刻兴奋道:“这哪儿能一样!公孙子都可是春秋第一美男,你要是把他给演好了,我一定被你迷死。”
容绍笑:“花痴!”
“我就花痴!”
花痴自己的男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南胭暗自还觉得这是件挺正经的事儿。
容绍整整排练了一个多月,那一个月他一直很辛苦,白天有忙不完的工作,下了班又要赶着去排练。南胭就体贴地做好了饭菜,装在保温桶里给他送去。
他太累了,经常南胭到的时候,他已经趴在独凳子上睡着了。南胭总是安静地坐在旁边等他,偷偷观察他的每一寸模样。她总是不忍心叫醒他,而他每次醒来都会说:“你叫醒我啊,早点排练完,我可以早点陪你。”
后来,南胭接到容绍的同事打来的电话。
“江小姐吗?容绍晕倒了,现在在医院。”
南胭拿电话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他太累了,因为她,他竟然累倒了。南胭几乎是飞奔到医院的,容绍躺在病床上,身上盖着单薄的白色被单,而他的身影比被单还单薄,脸色比被单更苍白,嘴唇没有一丝血色,只有病态的粉红。
南胭心疼极了,她在看见容绍的那一刻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容绍还笑她:“傻丫头,我又没死。”
南胭一个拳头重重捶在他的胸口,“不准说死不死的!”
容绍虚弱地扯起嘴角来,冲她笑,而她只是哭得更厉害,心里万分后悔刚才下那么重的手捶打他。
正式演出的时候他演得很好,豁叠擞嚯各种腔法,他都唱得有模有样。或许因为这是她从小喜欢的,他在面对枯燥冗长的词本之时,从心底就生出一股积极的力量。
他在台上演得那样精彩,而她在台下看得那样幸福。她几乎觉得那是她有生以来看过的最好看的昆剧。
所有的同事都激烈地鼓掌,她两手拍得最是用力,掌声最是响亮。最后手掌拍得痛了红了,辣呼呼的,她也不觉得,她的心就像被人拥抱着,那样的温暖,那样的安全,心底的甜蜜无穷尽。
回家的路上,他们并肩而走。隆冬的夜风是寒冷刺骨的,风吹在南胭的脸上,吹得她的鼻子红彤彤的,他见了,立马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她,严实地包裹在她脖子上,遮住了她半张脸,一双大眼睛露在外面,机灵地转动着看他。
他伸出手指,在她俏皮的鼻尖上轻轻刮了一下,眼神里尽是宠溺。
可寒风还是刮得她的脸生疼,她的脸颊被吹得很干,干得起了皮,而他一直牵着她的手,揣在兜里,用自己的体温为她取暖,驱除寒冷。
只要有他在,她的疼痛里也有快乐。就像他们的遇见。
可是他却抛弃了她。
那样绝情,那样彻底地抛弃了她。
远远隔着一整个太平洋,他把她生生隔离在他的世界之外。
南胭的心就像被蒙上了死灰。从此之后,她想,从此之后,她是再也不会幸福的了。没有人可以取代容绍,可是他已经离她太遥远。
她孤身一人参加毕业晚会,她记得他曾经说过,这辈子都要陪着她爱着她,可是仅仅才到毕业,他就已经离开了她,任由她孤独,任由她难过。
她痛恨他的食言,更痛恨自己的软弱。
晚会上,她独自站在学校的礼堂里,台下有许许多多注视着她的目光,可是没有他。他不会像当初她看他一样,在台下看着她,等着她,他已经离开了她,那么狠心绝情地抛弃了她。
舞台之上,灯光灿烂,聚光灯打在她身上,她的视线却模糊起来。
她唱起了《玉簪记》,陈娇莲和潘必正在几百年前就可以不顾礼教束缚而私定终身,可是他就这么离开了她,不顾他许过的承诺,不顾她如何的伤心,硬生生地,抛弃了她。
排练之时她也曾病倒,和他一样,过度疲劳。只是不同的是,那个时候的他,是因为太爱她,才会让自己这么累,而她却是因为他不再爱她,她才故意放任自己用忙碌来麻痹痛苦。
那个时候,她木然地看着吊针,药水滴滴嗒嗒,一点点渗入她的血液,冰冷彻骨,她连骨头都冷得痛了,针孔很小,可是她怕痛,他一开始就知道的,她怕痛,她痛得都哭了。
排练《玉簪记》,她真的觉得很累很累,但她还是一直梦见他。每天晚上,梦见他和她的点点滴滴,他的疼爱,他的温柔,他的气息,他的模样,然后哭喊着从梦魇里惊醒,身旁没有他,只有无边无际的黑夜。黑夜那样的冰冷,还有渗进她血液里的冰冷,她觉得前所未有的孤独。
他就是她内心深处的爱情,她珍藏心底的宝藏。只要她触及到爱情,他就会出现在她的梦境。
那个时候,她绝望地想,这辈子,她再也找不回他了,她再也不会幸福了。
一生那么漫长,孤独那么漫长,痛苦那么漫长。
“南胭。”
南胭把视线从车窗外收回,才发现端峥阳已经站在车门外等她,他向她伸出了手,脸上有浅浅的笑容。
南胭有点诧异,他从来都礼貌地称呼她“江小姐”,可刚才却亲密地唤她“南胭”。南胭并不反感他这么唤她,于是默许,把手搭在他的手心,披了件外套和他去吃夜宵。
吃夜宵还是南胭提出来的,刚才的宴会上,她只喝了些红酒,其他什么也没吃,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就要软倒在路边。
车子在一间灯火辉煌的会员制酒楼前停靠,南胭刚一下车,门童已经乖觉地接了钥匙去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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