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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这双怎么样?”
叶海贝还握着手机,脸上的表情却有些迷茫,似乎有些发呆。
为什么在公司那么多人中,她一眼就喜欢上了那个几近白目的跑前跑后的秘书姑娘唐小白?
当初以为是因为她很笨,现在才发现,其实是因为一颗无防备的真心。
那姑娘待谁都不错,待她尤甚。
而往往以为是笨的人,却能一眼就看穿她的内心,想箭一样准,正中红心。
所谓谎言就是——除了言语是假,所有的都是真,包括感情。这样才能骗到别人。
她自然是不会去做小三,但做小三的就一定都是让人不齿的女人吗?并非是这样。
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在意钱的,女人会为了爱的人做很多自己都意想不到的傻事,纵然是她强人叶海贝,也终究是逃不过这一点。
“小姐?”
服务员又叫了一遍,她这才哦了一声,低下头来,是一双仿舞鞋设计的红色高跟鞋,妖艳的颜色,却是带着少女最原始清纯的感觉,相当漂亮。
“嗯,就这个了。”
很多人为礼服而搭配鞋子,她独独要先挑鞋子,再为鞋子挑一件礼服。
楚苍书为此评价说,一定是有位末朝公主遗落在民间,生出这一支,这才有了她叶海贝,事事挑剔,生得金贵又娇艳。
叶公关嫣然一笑,“我可是把这当做了夸奖。”
礼服也是火红的颜色,露出一大片的后背,裙摆拖曳,在身后拉下一小片,气场十足。很是符合她的性格,面上温柔,内心却是处处强势。
礼服并不便宜,叶海贝知道,却不在意。
很多女人在接受了贵重礼物后都会心中有所不安,她从来不会这么想,因为所有为她花钱的男人都是心甘情愿。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并非是为了钱财而向男人献殷勤,而是男人为了美色,向她献殷勤。
这样而来的礼物,多多少少就不怎么能入她叶海贝的眼,衣柜里一满柜的名牌包包和衣服,她真正穿出来的,却都是自己花钱所付。这是种骄傲。
男人好像战利品,男人为得到女人所花的心思,就好像附属品。
她从来不缺。
楚苍书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就算是撇去他掌权楚诚广告这个事实,叶海贝也还是很愿意交他这个朋友的。
他有一股很儒雅的书生气质,和他相处,总是很舒服。
叶海贝有些感慨,楚家的父母必然都是书香之后,在这个年代,竟然还取了这样一个书卷气十足的名字,着实为儿子之后的情路招来不少桃花运。
只可惜了一点,两人既然一开始的友谊就是建立在利益和交易之上,日后就实在很难逃出这个圈,叶海贝不禁为此有些惋惜。
多好一男人,只好放过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