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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水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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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立志修炼成为“冥胥第一叉”,但我的观众仅锁定狐狸一人,我还想继续保持在广大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光辉形象呢!

SOSOSO,向来正直不阿的我最终还是无奈地屈服于封建王朝男尊女卑、夫大于妇的万恶制度之下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不过,这狐狸怎么回事啊?他这么惯着我不等于害霓害己嘛?难道是故意牺牲自己的名声,传播我的悍妇形象?我心里一个激灵!

还不过,令我小心肝备受安慰的是,我争取到了门匾的题字权。可是,我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地龙飞凤舞了一下午的“水瑜轩”,全部被狐狸+晨儿+晚儿这三个审核者无情地咔嚓掉了!我心里那个恨呐!

最后,在我的建议下,水瑜轩的四大当家=我+狐狸+晨儿+晚儿,四人每人写了一张字,然后邀请宰相府的五十六个家丁进行投票表决。

本以为这些人会屈服在我的淫威之下,把票投给他们新一代的女主人——我。哪知这一个个不识好歹的,竟然个个都认真贯彻起我宣传的“以事实为依据,一些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投选票”的投票原则,一窝蜂地把票投给了“妻管严”狐狸。最终,选票结果以:0:56:0:0结束了。

我万分后悔选择《投票表决》这个方案的同时,又万分庆幸自己的高瞻远睹,未卜先知——

虽然我战前有99.9%的把握会赢,但我还是给那0.1%的意外买了保险——拉晨儿和晚儿来垫底。

话说,五十六个人孬好有一人瞎了眼投一票给我啊?也好让我跟那两个丫头拉开距离,那样我也有点面子呀?这一个个有眼不识泰山的,都给我等着!我以后再慢慢收拾你们!

最后的最后,在我的撒泼耍赖之下,大家终于“兴高采烈”地苦着脸同意用我和狐狸二人共同执笔的字做门匾——就是我握着笔,狐狸握着我的手写出来的字喔!

几天后,门匾做好挂在了院门上。我得意地站在院门口,无比谦虚地对路过的每一个人说:“小女不才,写了这三个让‘人仙同妒,鬼神共泣’的神来之字。如果这门匾上的字让大家自卑了,请大家一定要谅解!希望你们不要气馁,再接再厉,头悬梁,锥刺股地奋发练字。我相信以你们那远逊于我的天资,努力那么十年二十年之后,水平还是有希望达到我目前水平的十分之一的……”

哼!一个个不识好歹的,我就不信我“语不惊人死不休+脸皮厚过城墙脚的金嘴玉牙千年老霓”这一番无比谦虚的话,呛不死你们这些不懂欣赏艺术的俗人们?

我看你们还敢实事求是不?

我看你们还敢一切从实际出发不?

我看你们还敢有眼不识大霓不?

我看你们还敢把不发威的大霓当福娃不?

……

从此,所向披靡小霓霓高大、威猛、强势的女主人形象矗立在了宰相府每一个家丁丫鬟的心中!

话说回来,我这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又“才华横溢难掩饰”的绝世好女真是便宜了狐狸那非人类了耶!难怪狐狸现在对我百依百顺呢!肯定是发现了我一直刻意隐藏起来的优点。这奸诈的家伙!

后话:

若干年后,《穆家家史之——嫡妻风瑜》选段:

“文胥帝八年,穆家第二十六代嫡长孙穆袭水迎娶嫡妻风瑜公主。此女容貌倾城,才华倾国,嫁入穆家实则穆家百年之福也!

据闻,此女写得一手神字,入室第二天即召集家丁品字题匾,后又鼓励家丁刻苦练字。此后,宰相府无论男女老少,皆写得一手好字。而“看字选丁”成为穆家此后挑选家丁丫鬟的主要方法。

但憾惜的是,此女终生只留一本墨宝,名曰《鱼墨欲魔》。此书后作为陪葬之物,长眠于地下。

有传言说,水瑜轩的门匾是风瑜与嫡孙共执一笔所留,但因为嫡孙之字未能达到出神入化之境界,所以大大破坏了风瑜墨宝之神韵。实则穆家之憾也……”

穿越总结:很多史书是靠不住的!因为写史书的人有可能被人忽悠过,并且他对这个忽悠还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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