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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殇宇和恋惜走后,任小野才长长吁了口气,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下来,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心情大好。
要不是突然送来的手帕,她差点都忘了白夜的存在。
侧过头,就看到他一双宛若碧水深潭的双眼,荡漾着粼粼青波。
想要扎入潭底,看看那深水中的世界,去抚平这痛人的忧伤。
白夜替任小野擦着嘴巴,轻轻的由下巴抹向嘴角,再擦到唇上,细心的就像在打磨一件精雕的艺术品。
任小野感到糗极了,自己的吃相一定很差,嘴巴一定很脏,看着他的白手帕已经染上了油黄色,恨不得一口将手帕吃掉,毁灭证据。在帅哥面前,怎么这么丢脸呢?
她拿过白夜的手帕,红着脸说:“我自己来,对不起,弄脏你的手帕了,我回去给你洗。”
白夜说:“没关系,用完扔了就行。”
任小野巨汗:原来人家根本没打算再要。
“我们回去吧。”他争取她的意见,在看到任小野点头后才拿起外套穿上。
“刚才弹琴的是你吗?”任小野走在他身后,问了这个问题才觉得自己很傻,可想收回又来不及了。
白夜的脚步顿了一下,没回头,却淡淡的说:“弹琴?你认错人了吧。”
任小野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有一点点失望,有一点点的庆幸。
失望什么?庆幸什么?
不是说了嘛,自己也说不清啦。
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兰博基尼,那是白夜的车。
看到他径直走过去熟练的打开车门,任小野忽然一副开窍的样子,指着那车说:“我记得你了,上次我的包挂在了你的车子后面。”
白夜苦笑,难道自己给她的印象还比不上这辆车?本以为她第一眼就会认出自己,这丫头的记性也太差了吧,怪不得是个超级路痴。
淡然一笑,为她系上安全带。
“走了”他踩动油门,车子向大路飞速驶去。
一股清凉的风扑面而来,任小野兴奋的喊道:“第一次坐跑车耶,好棒!”
看到她高兴得像只兔子,白夜取笑说:“平民的PP坐这种车会不会晕啊?”
任小野皱起鼻子,这个家伙,竟然还记得她当时说的话,转过头想狠狠的数落他一句,目光触及之处,白夜正一手开车,一手拄在车窗上,风吹起他深褐色的头发,目光飞得比这车行的距离还远,深邃的眸子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缓缓流淌。
闪闪发光的是他右耳上那颗钻石耳钉,耀人眼目。
帅啊,帅得人神共愤,帅得一塌糊涂,任小野的口水流量明显超过了警界线。
“对了,凌殇宇去哪里了?”任小野不知怎么突然就想起那个兽人。
“和恋惜在房间里吧。”白夜随便的回答着。
“哦”任小野的身子矮了下去,她差点忘了,他凌殇宇也是有女朋友的,春色大好,阳光灿烂,不正是缠绵的好时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