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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不能在阳光下行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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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天真,和刚才那个女孩儿判若两人。妍依看着她,她分不清哪一个才是真的。

女孩儿搂住妍依说,“好啦,不给你添加恐怖气息了,看把你吓得。妍依姐姐,我知道你有钱。这点钱对于你来说也是小意思的,尽管你不舍的花钱。这件衣服就送给姐姐你了,我和姐姐已经不是陌生人了。你不要说只见过两面这样的话,有的人见过无数次也是陌生人,有的人只见过一面也是相知的人,更何况我们俩人见过两次面了。妍依姐姐,你难道不喜欢我吗?你别误会,不是那样的喜欢,是喜欢妹妹一样的喜欢。我可是喜欢姐姐你的,就和喜欢妈妈一样的感觉,真的,我没有骗你。”

“我不否认我喜欢你,可是,你真的有点让我害怕。”

“不害怕还能叫幽灵吗?”女孩儿笑着说。

妍依无奈地笑了笑。

“我该回去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呢。”妍依一边说一边穿衣服。

“上班?在哪里?”

“一家幼儿园。”

“别回去了,明天直接从这里走。现在太晚了。尽管你也是幽灵,但还是注意一点,因为外面有着比你厉害多的幽灵,那些幽灵可一点也不温柔。”

妍依看着女孩儿,“可我更害怕你这个幽灵。你像个十八岁的孩子吗?”

女孩儿说,“如果按照幽灵级别来算的话,我应该是一百八十岁了。所以,十八岁的我无法像十八岁。”

“我还是回去吧,住在这里感觉不舒服。”

其实,妍依是怕明天一早,逸夫会过来。

“那好吧。”

走到门口,妍依回转身,“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真实名字呢?”

“我叫马思思。”

妍依赶回到住处,一直等到上班时间,逸夫也没有过来,不但这一天,而且整整三天,逸夫都没有露面,甚至连一个电话、一个信息也没有来。

妍依强忍着思恋,不去打扰他。

自己说过,不让他改变着什么,顺其自然的生活就好。

可是,真正地过着这样形单影只的生活,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怪不得书中或者电视剧中那些婚外情的女子到最后逼迫男人离婚呢。

一开始,她们也曾是这样想的,只要可以见到心中的爱恋,不会计较什么名分。

可是随着时间的漫长,随着生活乏味低沉,心里逐渐地开始变换,开始不满足曾经的想法,不满足夜晚的独守,不满足偷偷摸摸。

所以,最后的结局就只能是悲惨的结束。

如果男人是真正爱过的还算是不枉一场相爱,就算是分手心里也不冤。

可是,如果男人只是想寻求一种新鲜一种刺激,那么,女主最终就剩下可怜和悲哀了。

妍依不想过那样的生活,也不想做那样的事情,让自己和逸夫同时陷入绝境,告诫自己一定要坚守自己说过的话,行则留下来,不行则离去,不能让悲剧产生,就算是痛苦也要自己独自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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