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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气头上,好好想想吧,为了筝儿的将来,我希望你能理智的对待这个问题,而不是意气用事。”
我真想把桌子上那个蛋糕给他掷过去,让那白腻的奶油沾满他那昂贵的Burberry风衣,但我忍住了,我是淑女,不是泼妇,就算离婚,我也不能让他瞧不起我。
晚上,他去了客房,我睡在我们那张宽大的床上,那张床,花了2万5,当时买的时候我嫌贵,他说睡觉也得有品质才行,好床睡着的感觉都不一样。
可我睡在那张好床上,做了很多的恶梦,今天,是最恐怖的一个。
我又点燃一支烟,在烟雾袅袅中,我向曾玲讲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
“那你打算就这样放手,便宜那对狗男女?”她为我不平。
“不然还能怎样?男人的心走了,留住人又有什么意思?算了,这么多年了,该发生的迟早要发生,现在也好,总比我40多岁后,人老珠黄的再分手要强,现在还不算太晚吧,他要再拖上个10年,我真得跳河了。”我吹着吐出的烟雾。
“你可真够想得通的,要换作我,非不离,拖也把他拖死,他总不敢去重婚吧?要真重婚了倒好,他这种人就该去尝尝监狱的滋味,可惜没有道德法庭,不然把他们这类人全弄去判个刑什么的,让全天下的女人都解恨。”曾玲狠狠的喝了一口咖啡,就像那咖啡就代表天下所有的负心男人。
“我想不通又能怎样?还能挽回他的心,我这人就是,没有爱,宁可不要,再说了,我还得要自尊吧,我就是要满不在乎的,我气死了,还不笑死他们了,我得好好活着,还要活出个样来,活给他秦成风看,没有他,陆红颜活得更好。”就算当着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愿让她看到我的脆弱,昨晚上那撕心裂肺的痛,把我折磨得一宿未眠。
没有了男人,我唯一仅有的,是我的自尊而已,就像我那清高了一辈子的父亲,哪怕穷得自剩下自尊,也没有被生活压低了头。
只不过我昨晚上曾想,为什么父亲要给我起这么个难受的名字,真的红颜多薄命吗?
至少我还没有死,所以不能这么早就说我薄命,没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要是时来运转,也碰上个白马王子什么的,穿个水晶鞋,搞不好也成公主了,当然,以我现在这样的年龄,这样的机率,微乎其微,不过是自我安慰的一个藉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