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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卜常一次次地在我的梦境中出现。他是没有表情的,不说话的。我则向他哀哀哭诉狼爪下生活的恐惧,问他为何把我一个人留在世上受苦。每每哭醒了,一看,枕头湿了一大片。我的床边专门放了两只干净枕套,就是为着哭湿以后换的。
。。。。恶狼之侧梦前夫,相问缘何弃半途?。。。。
。。。。生者伤悲死者冷,醒来泪水浸床头。。。。。
然而尽管苦不堪言,离婚两个字在我还是避讳之语。对于经历三次婚姻的女人来说,这两个字不肯轻易说出口。
申杉岚就不一样了,他把离婚二字从早到晚挂在嘴上。“地都扫不干净!这样的老婆扯JB个朗当有什么用?离婚吧!”或者:“又回你那老娘家看你那杂种儿子去?我这里你就不管了?扯JB个朗当那么离了算了!”“离!离了我街上随便抓一个都比你强!”他是把离婚当成流行歌曲唱了,翻来覆去老是一个调门,罗里八嗦把一句句话往一个固定调子上贴,从头到尾几乎没有变化。申杉岚整天就唱两首歌曲,第一首是;《假如你对我不好,我就搞你儿子》。第二首是:《离婚吧》。
一天,我终于说:“那就离呗!”我已经到了忍受不住的临界点,下了摆脱的决心。
申杉岚愣住了,不作声地看了我一会儿。那就象一个故意唤出低价料定对方不会买的商人,突然间听到对方说要买了,的那种惊异惶惑的神情。
“那你得服从我开的条件!”他说,“我来写离婚协议。”
他就写。主旨是:一切财产归他,我净身出户。我接过来一看,说:“全都归你?这几年我和你做生意,赚的钱一点没份?更可笑的是:这房子是我单位分给我的,我买下来的,也归你?”我大笑几声,将那所谓协议撕得粉碎。
“你撕了,那就不要离。要离,就得听我的。”他说。实际上他不肯放弃我。
然而不久,他的心思也开始活动了。一是想到我的儿子上学的费用要从店里拿,“给别人养儿子”,不合算。第二,他已暗地里勾搭上一个女人,一个还没结过婚的女医生。
有一天,他了解到我曾经有钱飞仁的事,回来就把我打倒在地,骂我这个“克夫扫帚星”,“克死了一个又一个男人,扯JB个朗当现在又想克死我不成?”
有了这件事,他还是不大肯放弃我。对扫帚星也不大肯放弃。不放弃,却毕竟心里有新的沟壑,于是暴力进一步升级。语言暴力、拳脚暴力,还有性暴力,都升级。性暴力是早就有的,这人自己是畜生,也把女人当畜生。水深火热的程度终于使我不顾一切地决定跳出来。我便找了律师,悄悄到法院起诉。律师说,先不要告诉他,等法院通知他。
然而一到法院就产生了问题。法院要申杉岚的银行帐号,以便进行财产保全,避免他转移钱财。我哪里知道银行帐号?其次,须交几千元的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我哪里有这个钱?
我苦恼不已,就去请教一位亲戚大姐,听听她的意见。她是某个公司的经理,有一定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如果她支持起诉,说不定还可以帮我筹借诉讼费和保全费。
这位大姐分析说,法院可能会把财产多判给你一些,因为你抚养着孩子。但那个人是一条蟒蛇,凶残而有绕劲,缠住谁都不肯轻易放开。财产多判给你他哪能甘心?就平分他也是不会甘心的。不甘心,可能先就反悔,不肯离了。那么这场官司就会旷日持久,你的苦难不知何日是尽头。即使法院硬是判离了,你也不一定就得到安宁。那家伙是个无赖,他说搞你儿子不是唱唱歌而已,是做得出来的。所以我的意见,你的当务之急是逃出来,别的不要管。有的人屋子失火了,人逃出来又回去取钱包,结果给烧死了。生命安全是第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你现在就好比,要不要回蟒蛇洞去取物?要是我,我就不去法院打这场官司了。只要他肯离,任凭开什么条件都答应他,人出来就行,越快越好。
我听了这位亲戚大姐的意见。我妈妈的意思也是如此。于是我去法院撤回诉状。
一天,当申杉岚再次唱起离婚歌曲的时候,我说那就离呗。于是他又写协议。店产全都归他之外,知道住房归他不现实,这一次便写成离婚之后他继续住三个月。“你决定啦?”他问道,似乎还希望我气冲冲撕毁。我接过来就签字。“走哇!”我说。
在民政厅婚姻处,接待的是一个老练泼辣的大姐。她看了离婚协议,抬头困惑地看看我,问道:“你们共同生活三年,开着店。现在三个门面,仍然经营着。这应该说是有一定数量的财产。还有存款什么的呢?可是从这协议看,你是净身出户。你又带着孩子,经济上行吗?”我说:“同志,你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那是一只恶狼,一条蟒蛇。我已经受不了啦,只好不顾一切逃出来。我是有困难,很大的困难。孤儿寡母的,靠着厂里一点病假工资,孩子又在上学的年龄,我都不知今后怎么办。可是,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恶了,你不知道我受着什么样的苦!”我泪水滴滴答答的往下落,哽咽着泣不成声。
申杉岚说:“同志您千万别听她的!你都不知道那是个什么女人。那是一只猪,一只笨羊,一条蚯蚓,一个骚货。为了推销水泥,居然和人家去跳舞,去搂搂抱抱,可能还睡了觉。为了开个门面,去向人家抛媚眼,去喝酒行乐!是男人谁受得了这个?净身出户是她本身愿意的,这说明她有办法。女人多的是办法。同志你就不要管那么多了,反正上边有她的签字,你只按照规例办理就行。”
我当然不能忍受他的胡说八道,吵了起来。民政大姐听得不耐烦,说:“别在这里吵了!既然还没取得一致,先回去,商量好再来!”
第二次去却是因为交费的问题没有办成。离婚手续费和公证费一共要交八十块钱,申杉岚说他没钱交。我又没带那么多钱。申杉岚说:“谁提出的离婚谁交费!”我说:“不是你一天到晚把离婚当流行歌曲唱的吗?怎么是我提出的呢?”他说:“我那只是唱唱而已。最后决定的是你!你就别想让我出钱了,你要不肯出钱,咱们就回去!”
第三次,我带够了钱,才终于把手续办了。民政大姐对申杉岚说:“我干这个工作几十年,还从来没见过女方交钱的。你这个人实在是太财迷了!怪不得女方说你是一匹狼,一条蛇!依我说,你还是一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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