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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爱情的闺蜜即将结婚。
邀请我参加见证她的幸福。
我跋山涉水到了目的地,边擦满身泥土边劝阻她:「你嫁进大山只要恋爱脑,将来你的孩子走出大山需要最强大脑!」
闺蜜却说「爱能克服万难。」
还劝我也嫁到这个连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
我摆烂了,
「闺蜜,生孩子的时候就别叫我了!」
1.
下飞机后,我转了三辆大巴,一辆面包车,一个三蹦子,
最后乘坐着皮坐垫都开裂的摩托车灰头土脸地到了终点——闺蜜的老公家。
一路可谓翻过了大山,越过了大河,艰难程度堪比西天取经。
我想不通,抗战时期小鬼子都找不到的地方,怎么就让宋欢找到了。
不说这么多了,这次我是来参加她的婚礼的。
但更重要的目的是给她的恋爱脑做摘除手术,带她回去。
「清清你到了,快进来坐。」闺蜜招呼我进房子里。
我拖着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行李箱走进屋子里,无处下脚。
这个年代竟然还有屋子里是泥巴地的人家!
屋顶漏着水,地上摆满了脏兮兮的接水的盆子。
地上的泥土被水淋湿,走在上面像走在泥浆里。
闺蜜让我坐的地方,刚刚还趴着一只老鼠和蟑螂。
我勉强笑了笑,没有坐下,让闺蜜带我去洗把脸,擦擦灰。
闺蜜还没开口,她婆婆就说话了:「你们这些城里人就是瞎讲究,脏点就脏点,有什么可擦的,都是没吃过苦的东西!」
「算了,看在你是宋欢朋友的份儿上,今天老娘就伺候你一次。」
说完,她端起地上接满了雨水的盆递给我,
「喏,去洗吧。好不容易接满的水都给你糟蹋了。」
然后转身出门了。
我端着那盆水,里面还有一些黄黄的黏状物,恶心得直想撒手扔开。
她的话也让我目瞪口呆。
但毕竟是闺蜜的婆婆,算了算了,我就暂且忍他一忍。
我放下盆,让闺蜜带我去找别的水洗脸。
她却鄙视地开口:「林清清,你怎么这么矫情,我妈都亲自端水给你了。没有其他水了,你爱洗不洗。」
「我要去帮方志干活了,你自己收拾吧,卧室在后面!」
说完不顾我难看的脸色出门了。
宋欢抽的什么风,平时看着挺正常的,怎么到了这儿就不正常了。
我忍,自己选的亲闺蜜,这点小事儿我就大人有大量不跟她一般见识了。
我更加坚定了要带她离开的想法。
2.
只能自力更生了。
我拖着行李箱走进闺蜜说的卧室,
床上稻谷与干草,蟑螂老鼠满地跑。
「啊啊啊啊啊啊啊!」我惊得尖叫起来。
哈哈,我都要气笑了,这特么让我晚上怎么睡。
没办法,我拿出了包里仅剩的几张湿巾,随便擦了擦脸准备出门去另找一个可以过夜的地方。
「咯吱——」
有人推门进来了,是一个穿着脏兮兮蓝色外套的中年男子,我猜是江志他爸。
「鬼叫什么?我在外面都听到你的叫声了。你把我吓到了,得赔钱给我。」
去你爹的。
但人在屋檐下,还是暂时不要硬碰硬。
「是叔叔吧,是是是,我肯定是要赔偿你的。」
「但我身上也没有现金啊,这样,等婚礼收了礼金我转钱给宋欢让她给你现金好不?」
我心里翻着白眼,等老子把宋欢带走,你个贪财死老登等着吧。
「这还差不多。你还在这儿擦什么脸,还不赶快出去帮忙!」
「你们城里人就是麻烦,还要绑什么气球,当年我们结婚的时候就什么都不用。」
「女娃娃家的一点都不勤快,还不快去给我儿子帮忙。」
他赶我出去扎气球,我装作唯唯诺诺的样子去了。
正好,我要去找宋欢好好劝她一下,我快忍不了了。
淦!最好今晚就能带她出去,我要呆疯了。
我来到闺蜜旁边,接过她手里正挥舞着的柴刀,地上是一大堆已经劈好的柴火。她素来白嫩的手上也长了黄色的茧子。
宋欢父母都是老师,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也是自小娇宠着长大,从来没让她吃过半点苦,受过半点罪。这次我来也是受了二老的委托,希望我能劝她回头。
我拉着她的手有些心疼地吹了吹,也有些恨铁不成钢。
啊啊啊啊啊,好想剖开她的脑子看看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宋欢看着我,似乎有些愧疚地开口道:「清清对不起啊,刚刚是我说话重了,你别放在心上。」
我掏出包里的护手霜给她抹上,然后不甚熟练地挥起柴刀帮她砍柴。
边砍边半开玩笑地说:「觉得对不起我啊,那就跟我回去呗。我和方志之间你难道要选方志不成。」
「是,我想要和方志在一起,我选方志。」
我正胸有成竹等待她必定选我的回答,没想到猝不及防听到这么一句。
3.
「你说什么?」我不可置信地开口,停下手里的动作。
「我说我想和方志在一起。我知道你会祝福我的对不对?方志他很好,跟他在一起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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