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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我就认得孟瑶一个人。
她也失忆了,就认得我一个人。
我俩一见面就互相认出了对方。
她叫我张成义,我叫她孟瑶。
救我们的渔夫大哥说,我俩被救的时候死死地抱在一起,一定是跳海殉情的苦命鸳鸯。
老天有眼,我俩都没死。
虽然觉得有点离谱,但我很快接受了这个设定。
孟瑶长得白皙干净,美貌脱俗,活脱脱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恰好长在我的审美点上。
我英俊帅气,像个富家小少爷。
孟瑶也接受了这个设定,大概觉得我俩外表看起来挺般配的。
然而,我俩都失忆了,完全不记得家住哪里,也不知该找谁,只好在小渔村暂住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