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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沁入咽喉,就听那个英国人惨叫一声,然后他的身子绵软地沉入到了江底。
杀死了对手后,秃鹰孟德广很力地从嘴里吐出来一大口对手的鲜血,下意识地用手抹了一下嘴巴,然后又寻找下一个猎杀的目标去了。
这场水下的恶战持续了不到十分钟,十三个负责江面警戒的史密斯的特战队员全部被秃鹰他们杀死,而秃鹰这面也牺牲了一名战士,另外一名战士的胳膊上也负了伤,但是问题不大。
战斗结束后,秃鹰亲自给那个负伤的战士用最快的速度做了包扎,然后带领剩余的九命战士快速地向着远处游去。
泅渡了不到五分钟的距离,秃鹰估算着这个时候应该到了史密斯车队的核心位置,因为他和战士们都听到了头顶的桥面上传来了对手那用英语发出的吵嚷声和叫骂声,孟德广和战士们都精通英语,知道他们喊叫的意思是马上去前面增援,说是史密斯队长有命令,除去留下二三十个人看守车辆以外,其余的队员全部投入战斗。
秃鹰孟德广听后心中暗笑,心说正好啊,你们全都投入战斗才好呢,等会儿老子上去之后先把你们的悍马卡车弄到江里之后,在一个个地消灭你们,今儿这扎河大桥就是你们的葬身之地。
想到这,他对战士们一挥手,就见他和其余的九名战士就想壁虎一般攀着粗大结实的桥墩快速地向上移动着。
很快,他们攀上高达十五米左右的桥墩,把身子匍匐在高速的护栏后面。
在秃鹰的旁边,就停着一辆悍马卡车,在卡车的驾驶室里面,有人正在吸烟,随着烟头的一明一暗,秃鹰孟德广一眼就看出车里坐着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印度人。
趁着对方仰脸打瞌睡的档口,秃鹰一个翻滚,快速地钻到了悍马车的下面,然后从车了左边不忙不忙地钻了出来,他站起来之后,左手紧握匕首,右手轻轻地敲打了一下驾驶室的玻璃:“下来,史密斯队长有命令,全部都到前面作战去。”
那个大胡子的印度人听后,连忙应了一声,赶紧抓起驾驶室里面的那支MP5冲锋枪,从车里面走了出来。
就在他刚探出脑袋的那一刻,秃鹰把匕首含在嘴里,双手抱住他的脑袋用力地一旋,就听这个印度阿三惨叫一声身子就随着虚掩的车门掉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