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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只要知道她爱不爱面对面社交就够了。至于剩下的信息,手机里的记录都会告诉我,不是吗?
得到信任后,杀死她只需要五分钟。
然后将她尸体搬到车上,将手枪用安全带绑好,伪装成被劫持的假象。
然后呢?
我突然玩失踪,无论是出于怀疑还是关心,他们总会来找我的。等我完成这一切,大概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足够了。尤其是对于我这种危险人物,一个小时的时钟足够他们派人来搜索。我开的是明奈的车,他的车上有定位仪,他很快就能找到我。
就算没人来找我,我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那更好,反正也不需要他们当证人。
我到时候可以假装急中生智主动去撞路障,然后副驾的尸体会因为没系安全带被惯性扔出玻璃。
然后我可以赶快跳下起,摸起手枪将其击“毙”。不过,那时的我已经化妆成了死者的模样,而死者在被我杀死以后便毁了容颜,只要身材与我相仿……哦,不对,不需要身材与我相仿,直接来一阵爆炸。
我假装我好不容易才脱离危险就够了。
杀死自己的身份……
而且我的动机也可以被解释。大家都知道我情绪激动,都知道蜂鸟要杀我,都知道我“疯”了。反正他们都不信任我,反正他们都觉得我是罪犯。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利用他们的不信任呢?
但……我该如何洗白自己的新身份呢?
虽然一般警察不会刁难受害者,但……
要不我干脆不现身,利用爆炸将尸体毁了来个死无对证,在让车冲下水中。尸体目击证人们看到就可以了,警方只要拿到证明这辆车但驾驶者是我的证据就足够了。
然后我以无辜者的身份继续活下去。
让一个人天衣无缝的消失,代替我消失……
天哪!我被自己脑中突然冒出的想法和近乎周全的计划给吓到了。
我为什么突然出现了这种想法?为什么?!
如果这只是突然闯入的想法,那为什么会如此详细?就好像……就好像这是一种来自肌肉记忆的本能。一种已经设定好,并被不断强化的神经回路再次被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