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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下午好,不好也随你。”
马丁跟大世界六楼的糙汉子们是不一样的,是很懂靠长相吃饭的。
他今天把偏长的刘海都扎起来,戴了个蓝色的美瞳,天生的高鼻梁, 皮肤白皙。他也觉得自己有点混血儿的感觉, 才让人都叫他英文名martin。
但看见程一鑫, 马丁就觉得自己差点意思了。
程一鑫从维修台下来, 眼睛都快瞎了。
出大世界门口的那一瞬间,阳光刺眼, 他眉头紧锁, 那双小鹿眼眯起来,抬起手一遮挡,手指修长微拢, 被阳光照得几乎透明。低头时候垂下的刘海几乎落在鼻尖, 就露出唇红齿白和下巴, 下颌骨瘦得清晰锋利, 简直是丧式美学的天花板。
程一鑫的这种冷白皮可真让人羡慕都来不及。
这几天他奶奶灰又掉了一层色,室内是灰色的, 到了一楼室外阳光下是奶茶棕色的, 衬得脸色更加白皙, 连脖子上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
脆弱感易碎感和氛围感直接拉满,闻者落泪见者惊心。
程一鑫困得有气无力,打了个哈欠,“哟,马丁。”
“哥,是martin。”马丁八卦道,“听说你整了个大活?”
程一鑫总算适应了阳光,把挡眼睛的手指放下了,露出深深的黑眼圈。
他呵了一声,“消息挺灵通啊。”
马丁就不明白程一鑫了,明明可以捯饬捯饬,比他受欢迎多了,咋隔三差五把自己搞成熊猫眼,这得敷多少面膜才能补回来。
“我中午听见的,你们六楼的出去吃饭,还在那打赌你能不能修好呢。”
“结果呢?”
“结果他俩都赌你能修好。”
“……”
程一鑫唇角微微翘起:“没办法,老子就是这么牛逼。”
他熬了一宿,早上没来得及刮胡子,这么一近看下巴上略有青茬,再加上这份嘚瑟的语气,完全破坏了刚才的美感。
马丁勾他肩膀,“这么早下班?抽支烟再走。”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