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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5 流氓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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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闵一边吃着肉羹泡饭,一边看着手錶。(嗯…现在五点半,还有半小时该怎么打发呢?)

按照以往的惯例,少年放学后通常都会去附近一家店名叫做轻松一下的电动间,玩两道快打旋风ii轻松一下(有时选怪兽、有时选印度阿三,但相扑手才是他最自豪的科目),一直撑到肚子开始抗议时,才去巷口的麵摊祭拜五脏庙,餐后再到隔壁的全家便利商店买一罐雪克33和一条77乳加(如此差不多花光了老妈给的除安全基金外的所有银两),最后熟门熟路地走向传说中的流氓总部。

阿闵的目的地其实是间位于某栋大楼地下室的弹子房,通常只要说出总部,内行人就彼此心照不宣。而混混们在里边进行着撞球、喝酒、抽烟、赌扑克牌、与妹仔搂抱甚至亲吻、玩电动、打架……总之没有一件是校规所允许的屌事。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打架仅限于钉孤枝(空手单挑),要拖堵(携械打群架)干大票的请到外边,否则老闆雄大仔会翻脸。

这也就是阿闵不在这里玩快打旋风的原因,他认为打电动是一种纯粹的娱乐,既然是娱乐就不应该夹杂太多不必要的外在情绪;所以,他寧可冒着被纠察队抓包的危险,也不愿违背自己休间消遣的原则。

至于那些左手臂上别着黄臂章的杂碎,在混混眼中他们一个个全是训导主任拉虚仔的走狗,也全是孬种,因为他们根本不敢到总部逮人。直到发生那件事之后……

(编按:当时是在一个谜样团体的精心策划下,再加上一点点阴错阳差,导致差点爆发大规模的青少年集体武术团练事件,训导仔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带条子衝进去,而雄大仔还跟少年队槓上,听说是牵扯到啥迅雷专案的关係。此处提及,自然是与本书的主人翁颇有渊源之故;这里点到为止,后有详述)。

相较于总部的隐密与绝对安全,在轻松一下轻松的小鬼们可一点也不能放松,除了应付萤幕上激烈的战况外,还必须随时提防破门而入的纠察队,这种刺激的气氛有时反而会让阿闵產生一种错乱的自虐快感(!?);不过通常店长(或是店长的狗)也会克尽卫哨的职责,忠实地为客户们把风——在客户们落网前先行知会一声,并且打开店后的小门迅速放生。这不仅仅是对熟客的尊重,同时也是生意人最基本的道义,正所谓生意不成仁义在,下次必定搁再来。而口碑传开后,标榜着内有逃生门或是防盗隔间的人性化设施,便成了在那个时空背景下,电玩业者开店时招揽顾客的先决条件哟!

总而言之,总部的存在似乎提供着某种不知名的养分,无论是精神上不同程度的寄託或聊不完的话题,都令牧童们觉得彷彿三天两头不去那儿朝圣一番,整个人都会逊掉似的。

※※※※※

阿闵对总部并没有任何的归属感。从总部的角度看来,14岁的阿闵只是个旁观者,并不是参与者。而在少年的心中,则认为总部只是因为自己没有目的才自然而然出现的地方,或许根本就没有人属于这里。所以——他对总部并没有归属感,虽然在这里常常可欣赏到即兴上演的真人版快打旋风。如此为游荡而游荡的结果,就是准备回家捱骂时,天色一定是黑的;至于究竟在外鬼混到多晚,由于阿闵是个不戴錶主义者,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然而,此刻少年的左腕正配戴着一只崭新的卡西欧电子錶,那是两天前到学校附近的日成补习班试听后,吵着老妈买给他的生日礼物(儘管他的生日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并且他也确实拿到了他当时想要的夜光溜溜球)。向来以精明节俭着称的老佛爷居然很够意思地答应这个任性的要求,只因阿闵振振有词地嚷着——身为一个课后要参加补习的学生,如果没有这项配备的话,未免太不像样了。但这显然违反了「牧童不戴錶」的不成文规定,why?

在此不妨介绍一下牧童的标准装扮,这些狗屁不通的传统据说大都是从总部那边开始流行的:

1.虽然学校严格实施发禁,但即使是理平头也一定要留得比资优班的书虫们长。

2.上衣或卡其服的领子不可按照校方的要求,和外套的领子翻出来折在一起(那样子真的很驴)。

3.上半身的衣着就算再多,也寧可像窗帘般地垂掛着,绝不会乖乖的a进裤子或裙子里。

(编按:这种穿法在当时有个名堂,叫做:千层派。)

4.穿外套时拉鍊越低越好。但在总部里要小心,拉鍊的位置是要排辈分的,越低表示越大尾;千万别得罪不拉拉鍊的傢伙,懂吗?否则很可能会没命!

5.承上,在总部里如果看到最下面一颗釦子没扣的女生,眼睛最好别乱瞄,否则很有机会被不拉拉鍊的傢伙厕所约谈(少年在不久后的将来就有机会体认到这一点)。

6.女生裙子越短越俏,男生裤管越长越酷。而一件夸张的控巴拉裤更是身为七淘郎自抬身价或重拾信心时不可欠缺的行头之一。

7.书包从不放书,顶多只有一本联络簿、一个空便当盒,连笔都嫌多馀。之所以将书包儘可能的空出来不为别的,一来用不到、二来是为了干架时可塞砖块k人;有鑑于此,故大多数的混混皆不戴錶,这除了他们不被要求必须有时间观念外,还可避免在打斗中毁损。

(编按:注意!此处所指的便当盒理所当然是空的。对~~别怀疑!午餐时牧童们会成群结队的到别班劫掠,这就是歷史课本中所提到的打草榖,跟天龙八部里的契丹匪类之行径并无二致。切记!生物总会自己找出路,ok?)

8.脑子可以不灵光,但书包却不可不炫。最常见的创意是将书包前面那片布切割成鬍鬚状,并配合一堆不知所云的标语(不过通常都会写错字),诸如:国士无双、椎我独尊、一击之命(之为日文之平假名)、千人力、递夺公权、百鬼拾身、爽你爽我……等等不及备载;话说回来,阿闵就有一个被人称为极品的书包———试问天下英雄:有谁胆敢把耳熟能详的三字经后面写上训导主任的名讳(而且没有错别字),让斗大的六字真言天天在校园内外随风招摇?不久听说有某位死白烂模仿阿闵,但在人名部分改成各校带头大哥的绰号,其人后来……嗯~失去联络!了吧?

(编按:在那个年代,书包可说是莘莘学子表达自我诉求及展现个人style的广告看板,而混混们更变相地发扬光大,在各版面尽情发洩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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