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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案由是入室抢劫杀人。.与另外三个同伙,一人在楼下望风接应,三人入室。“新疆”属于入户的三人之一。当他们骗开房门时,被抢的苦主家中只有女主人在。实践证明,“新疆”他们“踩道”的功力实在欠佳,选择的被抢对象大失“水准”。这家人根本就不富裕,或者从他们的角度来说,根本就不具备基本的“可抢性”,当时四个人翻箱倒柜地忙乎一阵只不过找到了区区300多元钱。虽然钱数并不可观,但如果能顺势而为,循“贼不走空”之例,也算没有“白来”一趟,况且“成本”也不算太高,当时拿着钱一走了之,也就不会造成后面始料不及的结果了。可他们大失所望之余犹不甘心,几个人一看与预期“期望值”相距太远,就加大逼索力度。女主人连惊带恐,经受不住他们的打击,一下子竟死了过去。
“新疆”至今还在号里用他那口苏北口音咬文嚼字地对大家申诉说:“其实根本没有想杀人。”从动机上来讲,新疆说的很可能是属实的,在场的几个人都知道命案的后果,所以一看女苦主的样子当时也吓坏了,马上手忙脚乱地就地抢救,对她施行人工呼吸。难得这帮人竟还有点急救知识。“抢救”了一会儿,慌慌张张的他们碰倒了旁边的一只便盆,里面的液体流出,触到了女苦主,她的身体本能地抽搐了一下。“新疆”们以为她活过来了,迅速逃离了现场。
可是不幸,既是“新疆”们的不幸,更是那位女主人的不幸,她最后还是凄惨地死掉了。号里曾有高人指点,说是他们既然只图财不想害命,如果当时逃跑之后,匿名找个公用电话给120打上一电,120抢救及时的话,女苦主很可能也就死不了了,他们的命运也就截然不同了,最多判个十年八年了不得了,不至于象现在几个人都得走链去。还有人说,即使那女人后来死了,起码当时打电话的那位同伙算是有所“表现”,很有可能会留下一条命。可现实上,有这样“职业道德”高尚的抢劫犯吗?何况当时他们已经闻风丧胆,只顾逃命,如果一报120 ,势必他们的罪行会立即暴露,被抓的可能性立即增大了。说的虽然很有道理,但逃命都唯恐不及,哪个罪犯能想到做到呢。这个事后诸葛亮无异于痴人说梦了。所以这个话题讨论到最后,脑筋聪明的管账的小从一本正经地总结说,最好是120、110都打,等警察和救护车到了,你们再帮着把人抬上车,到医院再主动掏钱支付医药费,不仅走不了链儿,没准还能定你们一个“见义勇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