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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案,还有两个笔者听来的故事。.虽然不是笔者亲历,但也传承有序,属于第二手资料,也可算是“纪实”。这是我后来调换了监室,在甲六里听同号的大辛在号里闲聊时讲的。
几年前,他刚被抓时先关在一个区级看守所,那里还保留着号里那个古老的习俗——凡新进号的“新收”都要按古老的潜规则,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家先“扁”上一顿。.
一天,号里关进来一个“新收”,是个外地人。依例,号长问他:“什么案?”
那人一口外地口音,答:“强奸。”话还没有答完,后面的一只大脚已经踹了过来。一下就把这位踹趴下了,全号人众志成城就手打脚踢“扁”上了。
“扁”了一会儿,又有人问:“几个?”
答:“九个。”这位倒是实话实说。
九个!全号的人几乎都是用后槽牙咬着重复的这两个字,一个外地近似盲流的家伙竟糟蹋了九名本地姑娘,这如何让十几位本地的老爷们咽下这口气,好狗还护三村呢。这回是真的义愤填膺、同仇敌忾了。众人一拥而上,又是一通臭扁。如果说刚才那顿扁还有点例行“潜规则”的话,这顿可是“阶级仇、民族恨”的产物。大辛说,打得那人苦苦告饶,最后甚至连:“亲爹们那,求求你们别打我了”都喊出来了。只是由于唯恐出了人命,大家最后才“恋恋不舍”地住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