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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若干天就过去了。.这些天里,我在甲四混的确实很不错,吃在“一伙”坐在后排,还有位助理帮着洗洗衣服什么的,俨然就是一只高“鸟”一头的“鹰”。心想就这样在看守所蹲下去也不错,有点乐不思“换”了。不过,按照本人私下里狂妄地要写写看守所的痴心妄想,倘若多在里面转悠几个“部门”,多长点见识,肯定会对未来的“拙作”大有补益。心情至此,未免首鼠两端,换与不换也就没太放在心上。直到六月三日的晚上,已然快到铺板睡觉的时间了,我正在看电视。只管亲自来开牢门,又送进来一个新收。同时告诉我:“收拾东西。”
在甲四待了整整二十天,鄙人换了号。在这里多说一句的是,不知是不是天意,笔者在看守所的几个“历史阶段”的天数,都是以十整数的形式出现的,这可能也是老天为了使笔者记录时便于“划分”,且容易记忆吧。.为了不辜负老天的这份美意,笔者不揣才疏学浅,还是勉为其难地写吧,写吧。
后来坐在板上无事,私下里前思后想,又加上在里面待的日久,慢慢知晓了很多里面的潜规则,脑子里就不时冒出某些冒昧之想。之所以让笔者在甲四等待了这么一个时间段,出号的日子又如此诡异,很可能是甲四的刘号长对管教作了某些“工作”了。
从外边给笔者上的东西,特别是那条软包红塔山上看,本人可能显得“油水”大点了,铸成了“甲四财政”——确切地说是“甲四一伙财政” 的一个很坚固的支撑点,号长肯定会恋恋不舍。当然,最后还是拗不过管教。而管教为了“平衡”一下号长的情绪,特意安排我在月初出号,这样,月底时笔者就可以多出点“血”购物。而购物之后所购的那些物的支配权也就不在本人的手中,只好任人宰割了。物支配不了了,又在月初出号,按照这里的规则,还得给甲四交上一个月的号费。
果然,临走时上月底我出钱刚买的那么多的吃的喝的连点咸菜都没给带,刘号长就给拿了两条石林烟。又告诉我,这个月每天给我送一盒(也就是半份)盒饭过(甲六)去。
身在牢房,钱财就不要太计较了。以上那些冒昧的想法,也但愿仅仅是本人对看守所潜规则研究的一点“成果”,而并不是真正的现实。能以年近半百之躯还能跻身少年号之列,这显然是一种破例的照顾了。对笔者来说,还是应该庆幸遇到了好心人,感谢只管教。
但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就一般的情况来讲,换号也有换号的不好之处。因为按照潜规则,牢犯们每初进一个号,除了笔者以上所说经济上有所损失以外,更要命的是,还要再当一次“新收”,一切从头再来。正如笔者到了甲六里,那里的大辛殷切地说的:“你就是在原来的号里是‘鹰’,进新号也得从‘鸟’作起。”当然,这一切都与好心的只管教无关,而是号里多年传承的潜规则,历来如此,人人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