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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食舟中作》有句云:“春水船如天上坐,老年花似雾中看。”不知唐温如之诗句“醉后不知天在水”是否得此启发?历史从来不让伟大的人物有片刻安宁。这年四月,臧蚧造反,杀了漳州刺史崔瓘,杜甫不得已入衡州避兵,虽然“舟中苦热”,战乱频仍,只要听到有读书的声音,这杀气也就没有了。一日,末阳县令捧了牛肉白酒给杜甫吃,杜甫作诗相赠,有人说杜甫吃完酒肉便饫死在舟中,只因二史皆云杜甫卒于耒阳,若果以如此,岂能为此长篇?何况诗未有句云:“问罪消息真,开颜憩亭沼。”以诗证之,其诬明矣。
文章千古唯庄周
《左传 隐公元年》:“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对于“聚”字的解释,向来各家争论不一,杜注:“完城郭,聚人民。”服虔以聚为聚禾黍也。清人洪亮吉、今人杨伯峻皆宗服说(《春秋左传诂》:“完聚以服说为长。”《春秋左传注》:“聚,为聚粮食,襄公三十年传‘聚禾黍’可证。”),清人刘文淇则宗杜说:“……段欲轻行袭郑,不作固守之资,固知聚为聚人,非聚粮也。”刘氏将“聚”与“完”联系起来理解:“完城者,谓聚人而完之,非欲守城也。”我考虑了一下,古人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准备粮草也不见得就一定是为了守城。究竟孰是孰非,恐怕只有左丘明自己知道了。
《庄子 齐物论》:“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尔果非也耶?其或是也,其或非也耶?其俱是也,其俱非也耶?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黯,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者,恶能证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者,恶能正之”;“今且有言于此,不知其与是类乎?其与是不类乎?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矣。虽然,请尝言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有有也者,有无也者,有未始有无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无也者。俄而有无矣,而未知有无之果孰有孰无也。今我则已有谓矣,而未知吾所谓之其果有谓乎?其果无谓乎?”穷究索隐之术实非我辈性情之所钟也。
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
时常去解放公园散散步,听听燕语呢喃,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也挺好的。记得这块人造湿地原来是个名为“恐怖城堡”的游艺项目,里面有好多可怕的东西,我小时侯去玩过一次,结果还没坐到车里就被吓得不敢抬头,手上的冰淇淋也滴了妈妈一裙子。沿着这条路往前走,就是苏联烈士墓了,小学曾多次组织我们来献过花,这里还是老样子没变。继续往前走,来到中心广场,便可以看到摩天轮了,这是我所见过的最破的一个摩天轮了。后面还有好大一个湖,湖边亲水平台上,两位长腿美少女微倚栏杆,配合着一个扎马尾辫手拿相机的男青年摆出各种姿势,她们正朝我微笑呢。一对新人在草坪上拍婚纱照。我拣了一个阴凉处,在长椅上坐下来,摊开一本《左传》。一部《左传》概括起来无非三个词:贪婪(也包括嫉妒)、暴戾、仇恨。其实上古时候做圣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好比一只猫与一个饭团共处可以相安无事,如果猫、老鼠和兔子同时看上了这一个饭团,那就天下大乱,王道不兴了。其实早在共和新政之前,宋国就发生了一起弑君事件(历公鲋弑炀公),《春秋》不载(《春秋》起于鲁隐公元年)。《史记 卫康叔世家》:“十六年(鲁惠公三十七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恒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至郑郊,石蜡与陈候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春秋》亦不载。真正《春秋》所记载的弑君事件那就更加骇人听闻了。“宋华父督见孔父(孔子的先祖)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恒公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弑殇公。”华父是囚贪恋人家妻子而弑君,虽然宋殇公在位十年打了十一次仗,“民不堪命”,华父之罪终不可赦。“初,郑伯将以高渠弥为卿,昭公恶之,不听。昭公立,惧其杀己也,(恒公十七年)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檀……(十八年)七月戊戌,齐人杀子檀,而(车裂)高渠弥。”(《史记》所载史实稍有不同)恒公十八年,齐襄公使公子彭生乘鲁恒公酒醉弑其于车中。后来彭生也被灭了口。原来鲁恒公的妻子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齐襄公素与文姜通奸。一国国君为了一个女人杀了另一国的国君,这是旷古未闻的事情。“庄公八年冬十二月,齐候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见!’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伤足,丧履。反,诛履于徒人费。弗得,鞭之,见血。走出,遇贼于门。劫而束之。费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费请先入,伏公而出,斗,死于门中。石之纷如死于阶下。遂入,杀孟阳于床。曰:‘非君也,不类。’见公之足于户下,遂弑之,而立无知……九年春,雍廪杀无知……夏,公伐齐,纳子纠……鲍叔率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仇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齐襄公的下场我们已经看到了。庄公十二年,南宫万弑宋缗公于蒙泽,冬,宋人弑新君游而立缗公弟御说,南宫万奔陈,宋人赂陈,“陈人使妇人饮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宋人醢之。“初,公傅夺卜琦田,(鲁缗公)不禁。(缗公二年)秋八月辛丑,共仲(庆父)使卜琦贼公于武闱……使公子鱼请(请求赦罪)。不许,哭而往。共仲曰:‘奚斯(公子鱼宇)之声也。’乃缢。缗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齐人立之。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齐人取而杀之于夷。”僖公九年,“九月,晋献公卒。里克、丕正欲纳文公……初,献公使荀息传奚齐……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申生、夷吾、重耳之党羽)将作,子将何如?’苟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避之?……’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苟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十年春,晋候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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